省人民议会配合省人民委员会监督法律文件。
(Baonghean.vn)-9月18日下午,乂安省人民议会在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与省人民委员会举行工作会议,监督全省法律文件建设、检查、审查和整理工作。省人民委员会常委、副主席、监督团团长阮春山同志主持会议。省人民委员会代表、省人民委员会常委、副主席泰文恒同志及相关部门、行业的代表出席会议并向监督团汇报工作。
阮春山同志主持并监督会议。
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除了领导、指导、建设、检查、审查和系统化措施外,地方主管部门还颁布了许多文件来管理和开展社会活动。从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在省一级,省人民议会通过了48项决议和若干决议草案(将在即将举行的会议上通过),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188项文件。在颁布的236项文件中,除个别文件外,大多数文件都经过司法部评估;在县一级,2012年颁布了767项文件,2013年上半年颁布了727项文件;乡一级2012年颁布了5,183项文件,2013年上半年颁布了2,752项文件。
总体来看,法律文件颁布质量基本良好,满足了国家对地方管理的要求,符合当前社会关系现状;提交省级人民委员会的法律文件均由主持机关认真拟定,并征求相关部门、部门和组织的意见;法律文件草案印发后均经过司法部门的审核和审查;法律文件的审查、审查和系统化工作已初步形成常态化。但法律文件的建设、审查、审查和系统化工作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和薄弱环节,例如:经费有限,人力资源匮乏,一些部门和地方的领导对法律文件不够重视等。
司法部部长黄国豪同志向监察团作了汇报。
工作会议上,通过对各县、市、部门的监督,省人民议会监督团成员向各有关部门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并进一步阐述了当前情况,提出了处理各部门、地方在起草法律文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缺点和薄弱环节的机制。工作会议上,泰文恒同志高度评价并认真采纳了监督团提出的意见;同时,提出了处理和纠正我省在起草和颁布法律文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缺点和薄弱环节的若干措施。
工作会议结束时,阮春山同志总结并强调了在建立、检查、审查和系统化法律文件工作中的优势以及省人民委员会在此项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同时,指出了监督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局限性和弱点,建议省人民委员会、省人民议会讨论并解决今后一段时期克服和处理的问题。
新闻和照片:阮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