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议会通过了关于对因机构改组、合并而富余干部给予扶持政策的决议。
(Baonghean.vn)- 该决议的对象包括2019年至2021年期间乂安省因乡级行政单位的安排、村、街和村庄的合并而多余的干部、公务员、非专业工人和其他人员。
乂安省第十七届人民议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1月11日上午召开,会议通过了多项重要决议。
参加会议的有: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国会代表团团长阮得荣,越共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泰清贵,省委副书记阮文统,省委常委、省各厅局、部门、县、市、镇领导同志。
![]() |
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同志,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高氏显、黄越阳同志主持会议。图片:Thanh Duy |
避免支持政策水平的差异
省人民议会代表在讨论关于2019年至2021年期间因全省乡级行政单位调整、乡镇、街道、村庄合并而产生的干部、公务员、非专业劳动者及其他冗余人员扶持政策的决议草案时,一致同意省人民委员会制定的乡级干部、公务员、非专业劳动者政策。
然而,关于村级非职业活动家的政策,9名代表对政策制定原则和支持水平提出了担忧。武氏明生(贵合县)、黄义雄(南丹县)和陈春光(宜禄县)代表表示担忧,他们认为,支持政策草案为每个职位设定了一个统一的水平,没有考虑服务年限,也没有考虑到在街、村和村担任多个职位的人。
![]() |
武氏明生代表表示,政策必须确保公平,避免在不同群体之间造成不平等的竞争环境。图片:Mai Hoa |
代表们认为,如果像草案那样实行普选,在街坊、村组、村组任职1-2年的,和工作10年、15年、20年的,待遇是一样的;担任多个职务的,和只担任一个职务的,待遇是一样的,这对这支队伍的敬业精神不公平,也不符合要求。也有代表表示,政策需要根据社组、村组划分,对在村组连续工作的人员进行具体规定。
在阐述省人民议会代表的意见时,省委常委、荣市委书记、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内务部部长黎廷利和原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春黛代表潘德同表示,要统一认识,这是省对因调整、合并而多余的队伍的“援助政策”,而不是“赠予”,要正确计算这支队伍在村庄的奉献精神和工作责任。
另一方面,在预算来源可以平衡并与该地区已颁布此项政策的省份进行比较的基础上,义安省确保同等或更高的支持;特别是对方面军工作委员会主席、青年联合会书记、妇女协会、农民协会、退伍军人协会、老年人协会等职位有额外的支持政策。
![]() |
省委常委、荣市市委书记、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潘德同同志就合并后离职的乡村干部扶持政策进行了讨论。图片:Thanh Duy |
支持政策,而非“礼物”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泰清贵代表省人民委员会进一步澄清说,制定政策的基础是在平衡全省资源和稳定预算的条件下计算的,但2016-2020年期间继续实施组织改革已造成被动。
但该省在平衡面临巨大困难的全省资源的基础上,努力制定政策,并与其他省份协商,以最合理的方式安排因重组和合并而富余人员的资源。
另一方面,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是针对中央安排合并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而制定的支持政策,即在安排合并时就实施,并不能充分考虑到多头任职的问题;长期、短期的问题;按照公社、村级划分等问题。
![]() |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泰清贵就关于因合并而辞职的乡镇干部扶持政策的决议草案发表讲话。图片:Thanh Duy |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泰清贵强调,政策制定必须凝聚共识,受益者必须理解政策的目的和意义;因此,各级党委、政府、祖国阵线和组织必须广泛宣传,凝聚干部和人民的共识。
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在评论该决议草案时表示,省人民议会代表的意见都体现出关心、责任感和密切关注现实,以便省人民议会能够全面了解情况并做出最明智的决定。
![]() |
兴原县兴灵乡公务员为村民提供劳务输出市场导向方面的指导。图片来源:Mai Hoa |
在制定此项政策时,省委常务委员会、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的意见,除中央政府的规定外,我省还扩大了支援对象,尽管省级预算来源困难,以确保对因合并而冗余的干部提供最好的政策。
而且出台的政策要确保有资源去落实,避免政策说得“漂亮”却无法落实,所以希望省人民议会代表能够认同,让全省因设置乡级行政单位、合并村、街、村而多余的干部、公务员、非专业劳动者等主体能够共享。
![]() |
代表们通过了该决议。图片:Thanh Duy |
会议还通过了另外3项决议,包括:
关于规范乂安省国家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中不属于健康保险基金覆盖范围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价格的决议。
关于提供财政支持,鼓励各乡镇、坊和镇到2020年达到国家健康标准的决议。
关于废除省人民议会2009年07月23日第274/2009/NQ-HDND号决议关于批准鼓励劳务输出政策第1条第1款的决议
支持级别
1.对乡级干部、公务员的一次性扶持,除享受政府2014年11月20日第108/2014/ND-CP号议定、2018年8月31日第113/2018/ND-CP号议定关于精简工资政策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政策外,提前退休每满一年,可享受3个月当年度工资的扶持。
a、包括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参加社会保险20年以上的乡级干部和公务员;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参加社会保险20年以上,其中在地区津贴系数0.7以上的地方工作15年以上的乡级干部和公务员。
b) 对于立即终止雇佣关系的情况,每工作一年将获得相当于 01 个月当前工资的社会保险金支持。
TT | 标题 | 支持金额 (千越南盾) |
1 | 党支部书记兼村、排、村长。 | 4,500 |
2 | 警官(兼副村长) | 4,000 |
3 | 村队长 | 3,000 |
4 | - 民防队队长(兼街区副队长) | 2,700 |
- 邻里守望小组成员 | 1,600 | |
5 | - 乡村医疗保健:在贫困社区(按国家规定) | 2,500 |
- 其余公社的村庄和小村庄医疗保健 | 1,600 |
2.对因乡级行政单位调整、乡、街、村合并而产生的乡、坊、镇、村非专业劳动者,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如下:
a) 在乡、坊、镇从事非专业劳动者:除依法享受现行制度、政策外,每工作满一年,给予1个月生活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个月);
b) 对村、街、村非专业劳动者,按岗位给予具体资助金额:
3.对祖国阵线常委、乡级群众组织常委、阵线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社会政治组织负责人、村、街、村老年协会负责人,按职务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金额如下:
TT | 标题 | 支持金额 (千越南盾) |
1 | 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委、各乡级群众组织常委 | 2,000 |
2 | 村、街、村前线委员会主任 | 1,400 |
3 | 社会政治组织负责人和村、街道、村庄老年人协会负责人 |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