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议会通过了关于对因机构重组和合并而冗余干部提供扶持政策的决议。
(Baonghean.vn)——本决议的对象包括因2019年至2021年期间义安省乡级行政单位调整、村、区、镇合并而冗余的干部、公务员、非专业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
今天(11月11日)上午召开的第十七届义安省人民议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重要决议。
出席会议的同志有:阮德荣同志——中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团长;泰清贵同志——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通同志——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同志,省各部门、各支部、各区、各市、各乡领导。
![]() |
| 省委常委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同志,省人民议会副主席曹氏贤、黄越阳同志主持会议。照片:清维 |
避免支持政策趋于平等
省人民议会代表参加了关于2019-2021年因省级行政单位调整、乡镇、街道合并而产生的干部、公务员、非专业工作人员和其他冗余人员支持政策决议草案的讨论,并同意了省人民委员会制定的乡级干部、公务员和非专业工作人员政策。
然而,关于村级非专业活动人士的政策,9名代表对政策制定原则和支持力度表示担忧。武氏明生(归合县)、黄义雄(南丹县)、陈春光(宜禄县)代表表示,该支持政策草案对所有职位设定了统一的标准,没有考虑服务年限,也没有考虑到在乡、村、镇担任多个职位的人员。
![]() |
| 代表武氏明生表示,政策需要确保公平,避免造成不同群体之间的竞争环境趋于同质化。照片:梅花 |
代表们表示,如果按照草案中的统一标准实施,那么在乡镇、村或村级单位任职1-2年的人员,与服务10年、15年甚至20年的人员待遇相同;担任多个职务的人员与只担任一个职务的人员待遇相同,这对团队的奉献精神而言既不公平也不令人满意。一些代表还指出,该政策需要根据公社和村级单位的分类进行具体规定,尤其要关注那些在村级单位长期服务的人员。
省人民议会代表潘德东(省委常委、荣市委书记、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内政厅厅长黎廷礼和省人民议会前副主席黎春岱在解释省人民议会代表的意见时表示,有必要形成统一的认识,这是一项支持政策,而不是省政府因调整和合并而给予冗余团队的“礼物”,以便正确计算该团队在村里的奉献精神和工作责任。
另一方面,根据可以平衡的预算来源,并与该地区已出台该政策的省份进行比较,义安省确保了同等或更高的预算水平;特别是义安省还为前线工作委员会主任、青年团书记、妇女协会、农民协会、退伍军人协会、老年人协会的负责人等职位提供了额外的支持政策。
![]() |
| 省委常委、荣市委书记、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潘德东同志讨论了对合并后辞职的乡镇干部的支持政策。照片:Thanh Duy |
支持政策,而非“礼物”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泰清贵代表省人民委员会进一步澄清,政策制定的基础是在平衡全省资源和预算稳定的前提下计算的,但2016年至2020年期间持续进行的组织结构调整造成了消极被动。
然而,该省一直试图制定政策,在平衡省内资源方面取得进展,但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并与其他省份协商,以最合理的方式安排因重组和合并而产生的冗余人员的资源。
另一方面,必须明确认识到,这是一项针对中央统筹合并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的支持政策。也就是说,该政策是在统筹合并时实施的,无法充分考虑到兼任多职、长期短期任职、公社、村等不同层级等问题。
![]() |
|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泰清贵就因合并而离职的乡镇官员扶持政策决议草案发表讲话。照片:清维 |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太清贵强调,政策制定必须达成共识,受益者必须理解政策的目的和意义;因此,各级党委、各级政府部门、祖国阵线和各级组织需要广泛宣传,以赢得官员和人民的共识。
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在评论该决议草案时表示,省人民议会代表的意见都表现出了关切、负责和对现实的密切关注,以便省人民议会能够全面了解情况并做出最明智的决定。
![]() |
| 雄灵乡(雄原县)的公务员为民众提供劳务输出市场导向方面的咨询。照片:梅花 |
在制定这项政策时,除了中央政府的规定外,还考虑了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委和省人民委员会的意见,并在省财政预算来源困难的情况下扩大了扶持对象,以确保为因合并而冗余的干部提供最佳政策。
颁布的政策必须确保有资源实施,避免出现“漂亮”但无法实施的政策,希望省人民议会代表能够同意,并让因乡级行政单位调整、村、区、镇合并而产生的冗余干部、公务员、非专业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共享资源。
![]() |
| 代表们通过了该决议。照片:Thanh Duy |
此外,省人民委员会还在会议上投票通过了其他3项决议,其中包括:
关于规范义安省国家医疗机构中未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价格的决议。
关于提供财政支持以鼓励公社、街道和城镇在 2020 年前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决议。
关于废除省人民议会2009年7月23日通过的第274/2009/NQ-HDND号决议(批准鼓励劳务输出政策)第一条第一款的决议
支持级别
1. 除享受政府2014年11月20日第108/2014/ND-CP号法令、2018年8月31日第113/2018/ND-CP号法令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精简工资政策外,对乡级官员和公务员的一次性支持还包括:每提前退休一年,可获得3个月的当前工资。
a、包括55岁及以上男性、50岁及以上女性、缴纳社会保险20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乡级干部和公务员;50岁及以上男性、45岁及以上女性、缴纳社会保险20年以上社会保险,其中15年在地区津贴系数为0.7以上的地方工作的乡级干部和公务员。
b) 对于立即终止雇佣关系的情况,每年给予相当于 1 个月当前工资的社会保险金支持。
TT | 标题 | 支持力度 (千元) |
1 | 党支部书记、村长、乡长、镇长。 | 4,500 |
2 | 警官(兼副村长) | 4,000 |
3 | 村长 | 3,000 |
4 | - 民防队队长(兼任区副队长) | 2,700 |
- 邻里守望队成员 | 1600 | |
5 | - 乡村和村落医疗保健:在弱势公社(根据州法规) | 2,500 |
- 其余公社的村庄和村落医疗保健 | 1600 |
2. 对因乡级行政单位调整和乡、区、村合并而导致冗余的乡、区、镇、村、街道、村庄的非专业工作人员提供一次性补助,具体如下:
a) 对于公社、区、镇的非专业劳动者:除按现行法律享有的制度和政策外,每年工作可获得 1 个月的现行津贴(最高津贴不超过 15 个月);
b) 对于村庄、街区和乡村的非专业工作人员:按以下方式为每个职位提供特定金额的资金支持:
3. 对祖国阵线常务委员、乡级群众组织常务委员、阵线工作委员会主任、社会政治组织负责人、村、区、乡老年人协会负责人等职务给予一次性资助,具体资助金额如下:
TT | 标题 | 支持力度 (千元) |
1 | 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乡级群众组织常务委员 | 2,000 |
2 | 村、乡、镇前线委员会负责人 | 1400 |
3 | 社会政治组织负责人和村、街区、村庄老年人协会负责人 | 1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