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议会通过决议,规范公立教育机构的学费和私立小学学生的学费资助水平。
(Baonghean.vn)- 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七次会议一致通过决议“规范公立教育机构的学费;对符合2022-2023学年至2025-2026学年学费减免政策的私立小学学生的学费支持水平”。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务副书记阮文统,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省委常委、省委执行委员会、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代表的同志……
实践中,目前该地区公立教育机构实行的学费标准已不适应实际需要,不同教育阶段的学费差别过大,不能保证教育机会的公平性,不能促进教育社会化,不能与国家预算分担负担,不能提高该地区公立教育机构的最低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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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代表团兼省人民议会办公室主任裴维山先生宣读决议草案。图片:Thanh Duy |
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法规定,颁布新的学费标准,取代乂安省人民议会2016年12月16日第53/2016/NQ-HDND号决议、2019年9月25日第13/2014/NQ-HDND号决议、2021年8月13日第33/NQ-HDND号决议中规定的现行学费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荣市辖区内包括坊、乡在内的城市地区;门炉、太和、黄梅等镇的坊、乡(不包括根据主管部门规定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山区的坊、乡;平原县镇),2022-2023 学年学前班、初中、高中三个级别的学费为 300,000 越南盾/生/月;2023-2024 学年为 315,000 越南盾/生/月;2024-2025 学年为 330,000 越南盾/生/月;2025-2026 学年为 345,000 越南盾/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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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代表按下按钮,一致通过该决议。图片:Thanh Duy |
农村、平原乡(少数民族聚居地、山区乡、沿海、海岛地区特殊困难乡除外,具体标准由主管部门规定),2022-2023学年学前班、初中学费为10万越南盾/人/月;2023-2024学年为10.5万越南盾/人/月;2024-2025学年为11万越南盾/人/月;2025-2026学年为11.5万越南盾/人/月。高中学费按上述各学年分别调整为20万-21万-22万-23万越南盾/人/月。
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民族低地山区县镇的坊、乡、山区乡镇和高地县镇)2022-2023学年学前班和初中的学费为50,000越南盾/生/月;2023-2024学年为52,000越南盾/生/月;2024-2025学年为54,000越南盾/生/月;2025-2026学年为56,000越南盾/生/月。对于高中阶段,根据上述每个学年,学费为每名学生每月 100,000 - 105,000 - 110,000 - 115,000 越南盾。
公立幼儿园及普通教育机构2022-2023学年至2025-2026学年的在线学费为面授学费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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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制定新的学费标准来取代现行学费标准。图片:Thanh Le |
决议草案还规定了2022-2023学年至2025-2026学年对按规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的民办小学学生直接支付学费的支持额度。
具体而言,城市地区每名学生可获得4个学年的资助(从2022-2023学年至2025-2026学年),相当于310,000 - 315,000 - 330,000 - 345,000越南盾/学生/月;农村地区为:100,000 - 105,000 - 110,000 - 115,000越南盾/学生/月;少数民族和山区为:50,000 - 52,000 - 54,000 - 56,000越南盾/学生/月。
对2022-2023学年至2025-2026学年按规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的民办小学学生,在线学费支持水平相当于面授学费支持水平的80%。
本决议规定了2022-2023学年至2025-2026学年不能自给自足经常性支出的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的学费。
申请主体为在乂安省公立幼儿园、小学就读、尚未自筹经常性费用的学龄前儿童、小学生;教育法规定的、由乂安省管理的国家教育体系中的教育机构;相关机关、组织、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