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议会通过决议,规范公立教育机构的学费和私立小学学生的学费资助水平。
(Baonghean.vn)- 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七次会议一致通过决议“规范公立教育机构的学费;对符合2022-2023学年至2025-2026学年学费减免政策的私立小学学生的学费支持水平”。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务副书记阮文统,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省委常委、省委执行委员会、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代表的同志……
实践中,目前该地区公立教育机构的学费标准已不适应实际,不同教育阶段的学费差别过大,不能保证教育机会的公平性,不能促进教育社会化,不能与国家预算分担负担,不能提高该地区公立教育机构的最低运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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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代表团兼省人民议会办公室主任裴维山先生宣读决议草案。图片:Thanh Duy |
因此,根据乂安省人民议会2016年12月16日第53/2016/NQ-HDND号决议、2019年9月25日第13/2014/NQ-HDND号决议、2021年8月13日第33/NQ-HDND号决议颁布的新学费标准,取代现行学费标准,是十分必要的,符合惯例,也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荣市辖区包括坊、乡在内的城市地区;门炉、太和、黄梅等镇的坊、乡(不包括根据主管部门规定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山区的坊、乡;平原县镇)2022-2023 学年幼儿园、初中、高中三个级别的学费为 300,000 越南盾/人/月;2023-2024 学年为 315,000 越南盾/人/月;2024-2025 学年为 330,000 越南盾/人/月;2025-2026 学年为 345,000 越南盾/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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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代表按下按钮,一致通过该决议。图片:Thanh Duy |
农村、平原乡(少数民族聚居地、山区乡、沿海、海岛地区特殊困难乡除外),2022-2023学年学前班、初中学费为10万越南盾/人/月;2023-2024学年为10.5万越南盾/人/月;2024-2025学年为11万越南盾/人/月;2025-2026学年为11.5万越南盾/人/月。高中学费按上述各学年分别调整为20万-21万-22万-23万越南盾/人/月。
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民族低地山区县镇的坊、乡、村;山区县镇和高地县镇)2022-2023学年幼儿园和初中学费为50,000越南盾/生/月;2023-2024学年为52,000越南盾/生/月;2024-2025学年为54,000越南盾/生/月;2025-2026学年为56,000越南盾/生/月。对于高中阶段,根据上述每个学年,学费为每名学生每月 100,000 - 105,000 - 110,000 - 115,000 越南盾。
2022-2023学年至2025-2026学年,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的在线学费为面对面学费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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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制定新的学费标准来取代现行学费标准。图片:Thanh Le |
决议草案还规定了2022-2023学年至2025-2026学年对按规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的民办小学学生直接学费支持额度。
具体而言,城市地区资助每名学生4个学年(从2022-2023学年至2025-2026学年),相当于310,000-315,000-330,000-345,000越南盾/学生/月;农村地区资助每名学生100,000-105,000-110,000-115,000越南盾/学生/月;少数民族和山区资助每名学生50,000-52,000-54,000-56,000越南盾/学生/月。
对2022-2023学年至2025-2026学年按规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的民办小学学生,在线学费支持水平相当于面授学费支持水平的80%。
该决议规定了2022-2023至2025-2026学年不能自给自足经常性支出的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的学费。
申请主体为在义安省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就读、尚未自筹经常性费用的学龄前儿童和高中学生;教育法规定的、由义安省管理的国家教育体系中的教育机构;相关机关、组织、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