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地价调整系数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于 2015 年 4 月 3 日发布了第 26/2015/QD-UBND 号决定,调整该省 2015 年的土地价格。
据此,规定了义安省土地价格调整系数(简称K系数),具体如下:
一个)确定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对于价值(按地价表中的地价计算)低于200亿越南盾的地块或土地面积,计算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在下列情况下:
- 由国家以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方式划拨土地,未拍卖土地使用权、未确认土地使用权、不允许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
- 国家向家庭和个人分配土地,不拍卖土地使用权,不承认土地使用权。
土地用途,允许超过规定限额的居住用地改变用途;
- 确定下列情况适用的土地租赁价格:
+ 缴纳第一个稳定周期的年度土地租金;
+ 一次付款即可享受整个租赁期,无需通过拍卖;
+ 按照《土地法》第172条第2款规定,将土地租赁方式由按年缴纳地租改为租赁期间一次性缴纳地租;
+ 按照土地法第189条第3款规定接收租赁土地附属资产的移交;
+ 土地租金按年缴纳,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时一次性缴纳整个租赁期内的土地租金;
b)在调整下一个稳定周期的土地租金价格时,确定支付年度土地租金的土地租金价格;
c)以按年支付租金的土地租赁形式拍卖土地使用权出租,确定起拍价。
法规适用于以下主题:
一个)国家管理机构、自然资源和环境专门机构、税务机关及其他有关机关、单位;
b)国内外组织、企业、家庭、个人和居住在国外的越南人。
地价调整系数:
2015年义安省土地价格调整系数(K):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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