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吨无人认领的冷冻肉带来危险
近两年来,已有 27 吨冷冻肉滞留在 Chua Ve 港口(海防)且未经加工,散发出恶臭,造成环境污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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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防海关官员检查一批冷冻肉。 |
有两家单位拒绝收货。
海防港海关分局二区负责人武国阳向《时代报》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武国阳表示,海关分局已将此事上报给海关总署。自2014年底以来,两个集装箱(共计27吨)的冷冻肉已进口到该分局管辖的珠威港。
上述货物的船务代理为海防市吉祥航运有限公司(Cat Tuong Company)分公司,提单上的企业为明奎海产股份公司(广宁省芒街市)。
2015年8月14日,明奎海产股份公司出具文件,告知其并非上述货物的货主。8月15日,该批货物被通知将收货公司名称更改为大咖有限公司(芒街市)。然而,该公司于2015年11月又出具文件,拒绝接收该批货物。目前,上述27吨冻肉已破损,散发出异味,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杨先生说,港口货物积压的情况经常是接连发生的,不仅仅是这种情况。例如,这批货物刚刚处理完毕,但下一艘船还有其他货物抵达港口。如果超过90天仍无人接收,则属于积压货物。
“我们必须向报社发送信息,找到船主。如果找不到,就必须制定销毁计划。销毁方案取决于货运单位。他们必须支付仓储费和电费。当我们采取严厉措施时,珠维港公司同意免除船主65%的仓储费。然而,船主要求100%免除。目前尚未达成协议,”杨先生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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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部门代表称,吉祥公司分公司表示,目前港口仓储费和电费高达10亿越南盾,还不包括销毁费用,因此该部门无力处理,必须征求国外船东的意见。
4月中旬,海关总署继续向Cat Tuong公司分公司和Chua Ve港口企业代表发出邀请函。然而,两家公司的代表只承诺向船东汇报并申请资金。海防海关总署表示,处理这两批货物的速度完全取决于运输企业和港口企业(就仓储、销毁和电费支付达成一致)。
如果船运公司不遵守规定,则必须采取制裁和补救措施。根据2014年《海关法》的规定,运输企业必须对上述两批货物承担全部责任,将其从越南复运出口或支付所有销毁费用。
当被问及这些冻肉是否被切碎并走私到市场时,Duong 先生确认,这是暂时进口和再出口的货物,而不是出于商业目的进口的。
据 Tienp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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