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街区一名儿童在去买酒的路上遭强奸
(Baonghean.vn)- 在去买酒的路上,Bon 看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玩耍,于是他把孩子带到了一个金合欢花园并做出了堕落的行为。
9月20日上午,归合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光文本(1983年出生,居住于归合县安合乡德村)犯“强奸儿童罪”一案进行刑事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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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光文邦在法庭上。图片:Le Phan |
起诉书称,2018年3月30日下午4点左右,光文本与一些朋友互相邀请杀蛇、喝酒。说到这里,大家都说Bon去买酒了。走到Xom De路口时,Bon看到QML坐在路边玩耍。Bon走到孩子跟前,说:“去干点活儿吧,我给你钱。”
Bon把孩子带到路边的一片金合欢树园,脱掉她的裤子并强奸了她。Bon告诉孩子“回家后不要告诉任何人”,然后继续买酒。
2018年3月31日下午,祖母给孩子洗澡时发现孩子的生殖器肿胀。祖母询问后,孩子才将整个事件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孩子的祖母向归合警局报案。
一天后,Bon向警方自首并承认了自己的罪行。Bon被强奸时,L.年仅11岁3个月零20天。
经审理,被告人光文本对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人民法院以“强奸幼童罪”判处被告人光文本有期徒刑4年,并责令其赔偿幼童的精神、尊严和名誉损害赔偿金1000万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