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交通监控摄像系统

March 8, 2013 14:19

(Baonghean)-经过4个月的运行,穿越义安省的1A国道交通监控摄像系统已显示出积极效果,自动记录了数千起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帮助交警实施行政处罚,为改善交通秩序和安全做出了贡献。

四个月过去了,每个经过荣市汽车站的人都注意到,以前非法停靠和载客的现象已经不复存在了。这一显著变化的出现,得益于这条路段安装了自动交通监控摄像头,以及当局的严厉处罚。

经常负责该路段监控的义安省交通厅荣市交通监察大队官员阮文静表示:“过去,客运车辆违规停车上下客的情况经常造成该路段交通拥堵。有时,交通监察大队会与交警部门协调,加大处理力度,进行劝返。但后来,由于职能部门缺位,客运车辆违规的情况又再次出现。自2012年11月初,公安部在该路段安装了自动交通监控摄像系统后,我们不再进行劝返,而是协调一致,对摄像头记录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无论白天还是夜晚,摄像系统都能清晰地记录违规车辆的图像和车牌号码。在开罚单时,我们会提供特定时间和时段拍摄的图像作为证据,以便司机和公交工作人员无法抵赖。自此之后,荣市汽车站出入口的交通畅通无阻,我们的专案组也在每个班次减轻了交通压力。”



处罚时对比违规图像

交通警察部门对被自动交通监控摄像头记录的车辆驾驶员进行传唤并开罚单的行为被称为“冷罚”。荣市交通警察部门“冷罚”的450多起汽车违规案件中,有100多起出租车司机被交通监控摄像头记录到闯红灯、超速行驶或侵占道路。所有这些违规行为都发生在驾驶员没有看到交警的情况下,或在中午或晚上违规。

根据第71/2012/ND-CP号法令关于修改和补充第34/2010/ND-CP号法令关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若干条款的规定,凡闯红灯并被摄像头记录的出租车,荣市交警队将处以100万越南盾罚款、扣留车辆10天、吊销驾驶证30天。“自从被‘罚款’之后,出租车司机再也不敢像以前那样闯红灯、胡乱驾驶了。”荣市交警大队队长黄维河中校肯定地说。

自动交通监控摄像系统由公安部于 2012 年 11 月初在 1A 国道河内 — 荣市和胡志明市 — 芹苴段部署,为第一阶段工作。截至目前,运行 4 个月后,1A 国道乂安省路段的交通监控摄像系统未出现任何技术故障,可在各种天气条件下进行录像。夜间,该系统通过车辆牌照反光漆的反射记录违法行为。4 个月内,乂安省交通监控摄像系统已记录 14,000 起违反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车辆案件。其中,荣市交通警察局和交警局演州交通指挥所已处理了 1,000 多起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

演州交管站站长丁文姜中校介绍,在已处以罚款的案件中,有人因两次不同时间的违法行为被“冷罚”,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对于其他未处以罚款的案件,交警部门将依法通知车主或违规车辆所属机关、单位在适当时间内缴纳罚款。在处理摄像头记录的交通参与者违法行为过程中,演州交管站会将摄像头系统记录的信息传输到道路执勤交警的笔记本电脑中,同时传输给荣市交警部门和其他地区,以配合处理罚款。

除了在1A国道安装交通监控摄像头系统外,省警察局还在该地区其他国家道以及荣市的道路上安装了交通监控摄像头。因此,在许多道路上,交警无需定期巡逻,仍可通过交通监控摄像头系统处理交通安全违规行为。这有助于减少交通秩序执法人员在道路上的直接存在,同时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秩序的意识。


文章及照片:Nguyen 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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