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财产罪该如何理解?
(Baonghean.vn)- 我的邻居刚刚因非法使用财产罪被捕。请问,这种罪行是如何认定的?又是如何处理的?——阮文平先生(荣市土宫坊)的提问。
回复:非法占有财产罪是侵犯法律保护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所有权的犯罪。
非法使用财产罪可以通过2015年《刑法》第177条和修改及补充2017年《刑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规定的迹象来识别,具体如下:
1.任何人为个人谋取利益,非法使用他人价值1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的财产,并且已经因此行为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尚未消除犯罪记录又继续违法的,或者该财产是文物、古董或具有历史或文化价值的物品,如果不属于本法第220条规定的情况,则处以1000万越南盾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2年以下监禁或3个月至2年监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1年至5年监禁:
a) 资产价值为 5 亿越南盾至 15 亿越南盾以下;
b) 财产是国家财富;
c)实施该罪行两次以上;
d) 滥用职权;
d) 危险的再犯罪。
3.非法使用财产价值1,500,000,000越南盾以上的犯罪,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
4.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500万越南盾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其在1年至5年内担任职务,从事某一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
所以,非法使用财产罪最高可被判处7年监禁。违法者还可能受到其他处罚,例如罚款、禁止担任职务或禁止从事特定职业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