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财产罪如何理解?
(Baonghean.vn)- 我的邻居刚刚因非法使用财产罪被捕。请问,这种罪行是如何认定的?又是如何处理的?——这是阮文平先生(荣市土宫坊)关心的问题。
回复:非法占有财产罪是侵犯法律保护的财产关系和财产所有权的犯罪。
非法使用财产罪可以通过2015年《刑法》第177条和修改补充2017年《刑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规定的迹象来识别,具体如下:
1.任何人为个人利益非法使用他人价值1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的财产,并且已经因此行为受到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尚未消除犯罪记录并继续侵权,或者该财产是文物、古董或具有历史或文化价值的物品,如果不属于本法第220条规定的情况,则应处以1000万越南盾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最高2年的非监禁或监禁3个月至2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1年至5年监禁:
a) 资产价值为 5 亿越南盾至 15 亿越南盾以下;
b) 财产是国家财富;
c) 两次以上实施同一犯罪行为;
d) 滥用职权;
d) 危险的累犯。
3.非法使用财产价值1,500,000,000越南盾以上的犯罪,处3至7年有期徒刑。
4.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5,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01至05年。
所以,非法使用财产罪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违法者还可能受到罚款、禁止担任职务、禁止从事特定职业或特定工作等附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