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大学的校长不是公务员或公职人员。

DNUM_BEZBBZCABB 15:48

政府总理刚刚颁布了第 63/2011/QD-TTg 号决定,关于修改和补充与第 61/2009/QD-TTg 号决定同时发布的《私立大学条例和运作》的若干条款。

因此,私立大学由教育培训部的国家教育培训管理机构管辖;并由学校所在地省或市的人民委员会进行行政管理。投资设立私立大学必须至少有3名成员(组织或个人)参与出资,其中每个成员的出资额最高可达该校注册资本的51%。但是,每个成员可出资的学校数量没有限制(第61/2009/QD-TTg号决定规定,每个成员最多只能向2所私立大学和学院出资)。

此外,新决定还明确规定,民办高校校长、副校长不得担任公务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校长、副校长任职年龄自主管部门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70周岁。

关于作出承认私立大学校长和董事会主席决定的机构,如果第61/2009/QD-TTg号决定规定为教育培训部长,第63/2011/QD-TTg号决定修改为由学校所在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作出承认决定。


根据SGGP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私立大学的校长不是公务员或公职人员。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