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任意取消学生的体育课。
按规定,2 年级和 3 年级的学生每周要上两节体育课,但 Hoa 校长将其减少为一节。
5 月 4 日,承天顺化省富禄县(Thua Thien Hue)督察局对禄水乡 Nuoc Ngot 2 小学校长 Nguyen Thi Thu Hoa 女士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
Nuoc Ngot 2小学总部。照片:成功。 |
在收到投诉,指控阮氏秋花 (Nguyen Thi Thu Hoa) 违反了规定,例如减少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的体育课,以及不支付教师额外教学时间的工资后,富禄区督察员介入了调查。
据富禄县督察局结论,2016-2017学年,担任Nuoc Ngot 2小学校长的Nguyen Thi Thu Hoa女士擅自削减了2、3年级的体育课。学校原本规定每个班级每周有两节体育课,但每周只为2、3年级安排一节体育课,这不符合教育培训部的规定。
2016-2017学年,学校还未支付范氏水贞(Pham Thi Thuy Trinh)和黎氏艳(Le Thi Diem)两位教师的户外体育课费用;也未支付阮氏水芳(Nguyen Thi Thuy Phuong)教师的18节加班IT课费用。
富禄县监察局还发现阮氏秋花女士存在违规行为,她擅自为阮氏春香女士签署了一份虚假的保安合同。当时,春香女士尚未开始工作,但学校仍然支付了工资。
会后,富禄县主席要求县督察追回诺诺二小支付给春香老师的近两百万越南盾,要求诺诺二小全额支付兼职体育老师的保费,并支付老师的加班教学费用。
富禄县主席还要求对与上述违法行为有关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审查,并向县人民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