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黄迈镇的居民16年前土地被没收,但至今未获得补偿。

天雄 May 6, 2025 16:08

一位在外地工作的黄迈镇居民回到家乡后发现,两块农田早已被征用,用于建设工业园区。其中一块地被划归为乡政府5%的土地,用于向人民委员会支付补偿金;另一块地则登记在了另一位居民名下。

因为远赴他乡工作而失去了土地

四年来,黄梅市琼禄乡8村的黎氏绒和她的儿子提交了数十份请愿书,要求赔偿因农地被征用建厂而造成的损失,但至今仍未得到任何结果。“我非常疲惫。现在我的身体很差,头脑也不清醒了,所以我让儿子替我去争取赔偿,”绒女士说道。

绒女士的儿子阮德强先生(40岁)说,1997年,由于生活困难,他们全家到南方谋生,不得不放弃房子。当时,他们家有两块农地,根据政府第64号法令划分,其中一块面积为636平方米。2在东斗和另一块435米宽的地块上2在东登村。由于外出工作地点较远,这家人请邻居黎登雄先生(也住在8号村)帮忙照看和耕种农田。

“在南方的那些年,我们从未收到过任何关于填海造地建厂的通知。我们一直以为我们在乡下的土地还在,”强先生说。

在国外生活多年后,2021年,强和他的母亲回到家乡居住。此时,他们得知两块肥沃的稻田早已被夷为平地,准备建设工业园区。得知此事后,强和他的母亲立即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然而,时至今日,此案仍未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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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氏绒女士在南方谋生多年后,返回家乡。照片:天雄

据记者调查,政府自2009年起便启动了核实绒女士两块农地归属权的程序,以便进行赔偿和收回。其中,位于东登的地块最初被认定为黎登雄先生的土地,以便他能够获得赔偿;位于东斗的地块则被认定为5%的土地,以便琼禄乡人民委员会能够获得赔偿。

2021年,绒女士返回家乡并提出申诉后,乡人民委员会将东斗市的土地重新分配给了她,她的家人也已收到超过1亿越南盾的赔偿。然而,东登市土地的赔偿至今仍未到位。

琼禄乡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副主席阮文草先生表示,2009年绒女士的土地被没收时,他是该乡人民监察局局长,被指派审查相关文件以进行赔偿。

“当时的补偿记录非常混乱。很明显,绒太太的土地借给了洪先生耕种,但村长却把土地登记在洪先生名下,以便自己领取补偿。因为我是村民,所以很清楚,并立即上报制止了这种行为。这并非个例,”陶先生说道。由于陶先生的发现,黎登洪先生只获得了土地上已种植作物的补偿。至于土地本身,至今仍未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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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先生手持索赔投诉表格。照片:天雄

难以找到解决方案

关于 Nhung 女士的案件,琼禄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胡国威先生表示,自 2022 年以来,该乡已多次出具文件,明确报告称,Nhung 女士的土地已根据第 64 号法令分割,并已收回,但尚未得到补偿。

“我也不清楚镇民委员会是如何处理此事的,因为没有任何回应。我只听说此事已移交监察部门处理。我们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权益,我们希望尽快处理此事,以便绒女士能够获得赔偿。至于土地来源的认定和确认程序,那是2009年进行的,所以我不知道当时的乡领导是如何做的,”吴先生说道。

在收到多年投诉后,黄梅镇补偿、支持和安置委员会最近对阮德强先生作出了书面答复。因此,经核查文件后,该镇补偿、扶持和安置委员会表示,已收到琼禄乡人民委员会关于黎氏绒女士家土地被征用以进行黄梅镇1号工业园区项目场地清理的报告。琼禄乡人民委员会在报告中确认:“东登地块为分配给黎氏绒女士家的64CP号地块(已列入64号土地分配申请簿)。但2009年12月31日签发的第9059/QD-UBND号土地征用决定书上写的是黄梅镇琼禄乡8村黎登雄的土地。”

根据黄盛达股份公司提供的项目场地清理文件:2009年12月31日,琼禄县人民委员会发布第9059/QD-UBND号决定,关于在琼禄乡征收土地,以实施黄梅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投资项目(11期)。该地块全部被征收,但登记在琼禄乡8村黎登雄先生名下。2010年8月9日,琼禄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批准黄梅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投资项目的补偿、扶持和安置详细方案。其中,批准了黎登雄先生的树木、农作物等资产补偿和扶持方案,金额近1200万越南盾(土地补偿尚未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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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ung女士的地块位于一个工业园区内。照片:Tien Hung

“因此,琼禄乡人民委员会2022年5月11日第400/UBND号公函中关于第234号地图图幅第2474号地块的土地用途认定,与琼柳县人民委员会2009年12月31日第9059/QP-UBND号决定中关于土地用途的认定并不一致。另一方面,琼柳县自2009年至今开展的土地征用和清理补偿档案无法得到妥善保管,存放在黄梅镇的档案尚未移交,因此目前该案的补偿和支持档案尚不完整。”该委员会的答复文件指出。

黄梅镇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兼补偿、支持和安置委员会副主席阮氏梅女士表示,当地已经审查了绒女士的案件。

“绒女士去了南方,她有两块地在2009年被收回,但没有收到补偿。我们介入后发现,其中一块地被登记为乡镇土地的5%,供乡镇人民委员会领取补偿金,所以我们将其调整为绒女士的土地,绒女士现在就居住在这块地上。另一块地的记录不完整,所以没有依据帮她解决这个问题,”梅女士说。她补充道,关于剩下的那块地,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9月12日发出正式函件,要求琼柳县人民委员会提供关于收回土地并就黎氏绒女士家地块清理补偿的决定的相关文件。但至今已近8个月,黄梅镇仍未收到琼柳县人民委员会的回复。因此,城镇补偿、扶持和安置委员会没有资格对已制定的补偿方案是否符合规定发表意见。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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