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水稻种植转蔬菜种植的种子
中央预算将支持购买农作物种子的资金,用于在湄公河三角洲地区实施2014年春夏、夏秋、秋冬作物和2014-2015年冬春作物从水稻种植向彩色作物种植的转变。
这是总理第580/QD-TTg号决定的内容。
根据该决定,支持转产作物包括:玉米、大豆、芝麻、花生、各类瓜类蔬菜等。支持主体为合作社、合作组、农户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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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申请扶持的主体必须确保符合乡人民委员会确认的条件,即在2014年春夏、夏秋、秋冬作物以及2014-2015年冬春作物种植区内,将水稻种植转换为一年生作物种植。同时,必须符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水稻种植转换为一年生作物种植的指导意见。
每公顷最高支持200万越南盾
合作社、合作组、农户及个人从水稻种植转为蔬菜种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获得转种种子费用支持,但最高不超过200万越南盾/公顷。同一转种面积仅限支持一次。
在支持机制方面,中央预算将对自治区各地方落实水稻种植转蔬菜种植支持政策给予100%的支持,其中仅芹苴市将获得50%的支持。
因客观原因造成财政收入不足或者财政收入增幅较低时,按照总理批准的预算动用增加的地方预算收入的50%(如有)和地方预算储备的50%,仍不足的,由中央预算弥补差额。
总理要求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研究市场和产品消费能力,确定合适的作物品种和转化区域;指导农民使用新品种和转化技术。
同时,各省市要根据当地水稻退耕还林的实际需要,在上述政策基础上,研究研究制定其他扶持政策。
据 Chinhphu.vn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