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水稻种植转蔬菜种植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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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将支持购买农作物种子资金,用于实施湄公河三角洲地区2014年春夏、夏秋、秋冬作物和2014-2015年冬春作物从水稻种植转向蔬菜种植。

这是总理第580/QD-TTg号决定的内容。

根据该决定,支持转产作物包括:玉米、大豆、芝麻、花生、各类瓜类蔬菜等。支持主体为合作社、合作组、农户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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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申请扶持的主体必须确保符合乡人民委员会确认的条件,即在2014年春夏、夏秋、秋冬作物以及2014-2015年冬春作物种植区,在水稻种植区进行转作。同时,必须符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水稻种植转作一年生作物种植的指导意见。

每公顷最高支持200万越南盾

符合上述条件的合作社、合作组、农户及个人从水稻种植转为蔬菜种植,将获得转种所需的种子费用支持,但最高支持金额为每公顷200万越南盾。同一转种面积仅限支持一次。

在支持机制方面,中央预算将100%支持该区域地方落实水稻种植转蔬菜种植政策,其中仅芹苴市将获得50%的支持。

因客观原因造成财政收入不足或增幅较低时,按照总理批准的预算动用地方预算增收收入的50%(如有)和地方预算储备金的50%,仍不足部分,由中央预算予以支持。

总理要求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研究市场和产品消费能力,确定合适的作物品种和转化区域;指导农民使用新品种和转化技术。

同时,各省市要根据当地水稻耕地非农化的实际需要,研究研究在上述政策基础上增加扶持政策。

据 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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