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升级精神卫生保健设施
这一信息在联合通函115/2012/TTLT-BTC-BLDTBXH中有所说明,该通函规范了2011-2020年期间实施针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和精神障碍患者社会援助和康复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
通知规定,该项目的重要支出内容之一是从中央预算社会保障事业资金来源中支持精神障碍患者照护康复社会保障机构设施设备建设。
因此,有针对性地支持地方预算,用于升级、扩大、提高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护理和康复服务的社会保护设施的能力和购买专用设备,最高支持水平为100亿越南盾/设施,用于升级、扩大和提高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护理和康复服务的社会保护设施的能力,使之从300人增加到500人。
对于为新建精神病人照护康复社会保护设施购置专用设备和初期耗材的项目,最高支持额为每设施50亿越南盾。
为社会保护设施购买专用设备,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护理和康复服务的项目,每台设施最高可获得 20 亿越南盾的支持。
国家预算按照国家预算法的预算分配,保证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护理和康复的社会保护机构以及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的机构的正常运营开支。
本通知自2012年9月3日起生效,并从2012预算年度开始适用。
据(Chinhphu.vn)-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