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y Tien 女士就其肖像被非法使用提出投诉。
水仙小姐在接受我们采访时表示,她和公司决定立案处理一些单位侵犯其肖像权的行为。

与此同时,阮氏翠仙(Nguyen Thuc Thuy Tien)在其个人页面上发布了更正信息。她确认自己没有与任何美容院或水疗中心签订过商业或广告合同。因此,2021年国际万国小姐大赛组委会认为,所有发布宣传信息的页面均为虚假信息,违反了图片使用规定。
“我希望大家提高警惕,不要被那些存在欺诈行为的机构欺骗,欺骗顾客。我和公司正在收集证据并做好记录,以处理上述行为。” Thuy Tien 分享道,同时她也呼吁大家举报这些虚假页面。
水仙小姐经纪公司 Sen Vang 表示,已收到投诉,称“2021 年国际万国小姐”为多家低质量、不可靠的化妆品公司代言。该公司确认,目前该公司尚未与任何化妆品公司或水疗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该机构回应称:“目前所有发布水仙小姐照片和进行美容服务广告的页面均为虚假信息,旨在欺骗消费者。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我们正在竭尽全力对违规使用照片的机构进行妥善处理。我们希望告知所有人,以免那些信任并喜爱与水仙小姐合作的品牌的粉丝和观众受骗。”
在水仙之前,许多越南明星也遭遇过社交网络上的冒名顶替和肖像盗用诈骗案件,例如人民艺术家Tu Long、Chi Pu、Truong The Vinh……胡志明市律师协会的Vu Quang Duc律师表示,如果品牌擅自将个人肖像用于商业目的,则违反了2015年《民法典》第32条第1款的规定。“这意味着使用个人肖像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对于将个人肖像用于商业目的,必须向被使用人支付报酬。” Duc律师说。
同时,这位德国律师补充道,2015年《民法典》第11条也规定了民事权利的保护方式。据此,个人有权要求侵权行为停止、公开道歉、纠正,并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