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承认越南虾没有被倾销。
美国商务部刚刚承认,所有33家越南出口企业均未向美国市场倾销虾。
越南水产出口和生产者协会(VASEP)表示,在对越南虾征收多年不合理的反倾销税(AD)后,美国商务部首次不得不承认越南虾出口企业没有倾销。
VASEP最新公告称:2013年9月10日,美国商务部(DOC)发布对2011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期间进口自越南的冷冻暖水虾征收反倾销税(AD)的最终裁定。在该裁定中,商务部认定参与第七次行政复审(POR7)的所有33家越南虾出口企业均未向美国市场倾销虾。因此,所有33家企业均获得0%的税率。
33家越南虾类出口企业全部享受0%税率
2004年,美国正式对越南虾征收反倾销税,对第一次行政复审(2004年7月16日至2006年1月31日)参与企业征收4.57%的税率。从2004年至今,经过7轮复审以及参与诉讼企业的不懈努力,美国商务部最终不得不承认越南虾出口企业不存在倾销的事实,并首次裁定对所有参与反倾销税行政复审的越南虾出口企业适用0%的税率。
越南虾类出口供应充足,品种齐全,与其他国家的虾类产品一样,受到美国消费者的认可和青睐。许多越南企业向美国连锁超市供应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虾类产品。
2013年前7个月,越南虾类产品对美国市场的出口额保持稳定,达3.376亿美元,占越南虾类产品出口总额14亿美元的24%。与此同时,越南虾类产品对其他市场的出口也大幅增长,其中,对日本市场的出口额同比增长11%,对欧盟市场的出口额同比增长3%。
越南海产品出口和生产商协会(VASEP)在商务部发布POR7号最终决定的同时,再次强调越南虾类出口企业现在和将来都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不会接受任何政府补贴。因此,出口到美国的越南虾类企业和虾类产品理应得到客观、公平的对待,符合自由贸易、平等的精神,也符合越南和美国之间不断发展的经贸关系。
据 VOV-TH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