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平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

记者团 DNUM_AGZACZCABI 14:31

(Baonghean.vn)- 人民法院以“阻挠执行公务罪”判处 Binh 7 年监禁,并以“滥用民主自由侵犯国家利益、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判处同等刑期。

2月6日下午,义安省演州县人民法院经一审宣判,以“阻挠执行公务罪”判处黄德平(35岁,兴原省兴中乡)有期徒刑7年,以“滥用民主自由,侵害国家利益、组织和公民权益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该被告人应受的刑期总计为14年。

同时,被告人阮南峰(38岁,琼吕县山海乡)因“阻挠执行公务”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Hoàng Đức Bình tại phiên tòa hôm nay. Ảnh: PV
黄德平出席今天的庭审。图片来源:PV

据人民法院了解,2017年2月14日,黄德平、阮南峰等人从琼琉县宋玉堂出发,以起诉福尔摩莎公司的名义前往河静省,数百人乘坐多种交通工具,影响1A国道的交通安全。

车队抵达演州县演红乡后,交警组织交通,恢复秩序。然而,坐在车里的阮平却催促司机阮南峰关上车门,不服从警方的命令。

随后,汽车在 1A 高速公路上停了下来,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双向交通堵塞约 5 公里。

Nguyễn Nam Phong thành khẩn nhận tội, xin được giảm án.
阮南峰真诚认罪,并请求减轻刑罚。

此外,黄德平在个人脸书上多次直播诽谤当局、煽动和歪曲事实的图片和文字。

在今天的审判中,阮平毫无悔意。与此同时,阮南峰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请求法官考虑减轻其刑罚。

Chủ tọa tuyên án. Ảnh: PV
法官宣布判决。图片来源:PV

此前,黄德平在胡志明市生活和工作期间,曾参与“西贡反对党”(NoU Saigon)和“越南劳工运动”(Vietnam Labor Movement)等多个反对派组织、协会和团体。2015年12月25日,黄德平在胡志明市散发传单,被胡志明市警方临时拘留24小时,以调查其散发传单吸引民众加入“独立工会”的行为;因违反《关于存放、散发非出版物出版物及印刷品的规定》(政府2013年11月12日第159/ND-2013号法令第27条,关于新闻出版领域行政处罚的规定),黄德平被处以罚款2400万越南盾。但黄德平未缴纳罚款,逃往义安省。

Các luật sư bào chữa cho Hoàng Đức Bình tại phiên tòa -Ảnh: P.V
辩护律师和被告人黄德平在庭审中 - 图片:PV

回到义安后,黄德平频繁在个人脸书上发布和分享诽谤政权、鼓吹多元主义和多党制运动的信息和宣传材料。黄德平以“越南劳工运动”副主席的身份,利用中部沿海地区发生环境事件,推动成立“中央渔民协会”,意图打造一个外围组织,凝聚力量,吸引中部地区的天主教徒和渔民加入,寻找煽动抗议、扰乱安全秩序的“核心”。

这一判决得到了大多数旁听群众的高度评价,对那些仍然罔顾法律、损害人民利益的人起到了警示和教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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