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级学生在学习胡志明道德榜样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庆和省陈平仲中学11B1班黄青青同学在第三届“青少年学习和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竞赛中从全国34万多名参赛者中脱颖而出,荣获一等奖。
6月11日上午,第三届“青少年学习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大赛决赛在胡志明市举行,30名选手从全国34万余名报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本次大赛由中央宣传部、教育培训部、胡志明共青团中央委员会联合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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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轮激烈的角逐,学生Huynh Thanh Than从众多同学和老师中脱颖而出,夺得一等奖。
获得二等奖的5名选手分别是:Dinh Thanh Thong、Do Van Hoai Giang、Bui Tri Dung、Vo Thi Kim Loan(均为阮达成大学学生)和老师Ta Ngoc Hoang Mai(富安省福新中学教师)。
其余24名选手获得三等奖。
教育培训部副部长阮氏义表示,今年的大赛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包括留学生(21个国家)在内的34万余名选手报名参赛,比第二届大赛(2015年)增长4倍,比第一届大赛(2013年)增长10倍。
义女士说:“这证明越南和旅居海外的年轻一代对胡志明主席的思想和道德、其遗嘱中的深刻价值观、对海洋和岛屿主权的了解非常感兴趣……从而为年轻一代的道德教育和革命理想培养做出贡献。”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武文富在评价此次比赛时强调:“通过举办此次比赛,我们为落实中央书记处2015年3月24日第42-CT/TW号关于党在对青年一代进行革命理想教育中的领导作用的指示和政府总理2015年8月28日第1501/QĐ-TTg号关于‘2015-2020年阶段加强对青年、少年儿童革命理想和生活道德教育项目’的决定做出了贡献。”
据 Dan Viet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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