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议会通过了2024年公共投资计划决议。
(Baonghean.vn)——根据义安省人民议会最近批准的计划,到2024年,该省国家预算资金总额为90766.7亿越南盾,其中46285.7亿越南盾将用于省政府管理的集中公共投资。
考虑到省人民委员会2023年11月25日提交的第10089/TTr-UBND号提案、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的核查报告以及省人民议会代表在会议上的讨论意见,12月7日,在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省人民议会通过了《2024年公共投资计划决议》。

该决议的颁布,是紧密贯彻落实2024年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规划目标,重点投资于关键领域,确保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保障社会安全和国防安全。
继续调整公共投资结构,使其集中化,克服投资分散、周期长的局面,提高投资效率。任务项目安排要与年度执行拨付能力相匹配,确保拨款进度,并按规定下达详细的任务项目计划。
优先安排资金完成逾期项目,对于到期项目,必须按照资金分配期限,确保在年内完成;对于过渡性项目,则根据进度情况安排资金。力争缩短A类、B类和C类项目的实施时间和资金分配,使其低于《公共投资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最长期限,尽快投入使用,提高投资效率。
对于中期计划中尚未开工建设的新项目,审查并平衡资源和完成程序文件的能力,以安排新建设的资金,确保中期计划按时完成。
加强公共投资的纪律和秩序,严格按照规定处理违法行为,力争到2024年实现公共投资资金拨付率达到95%~100%。
2024 年公共投资方向:重点投资于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突破性的关键、紧迫的项目,尽快完成并投入使用,提高效率。

省级土地使用收入将用于集中公共投资,优先用于交通、灌溉和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重点和紧急项目。区、乡根据权力下放原则获得的土地使用收入将由各区、乡按照既定原则和标准进行分配,优先用于国家重点项目的配套资金、省级预算项目配套资金、中央预算项目配套资金、根据已批准的资本结构发行的政府债券项目配套资金,以及中央政府指定的教育培训项目配套资金。
彩票收入应优先用于投资教育、培训和公共卫生。
关于投资资金:2024 年国家预算资金总额:90766.7 亿越南盾,其中 46285.7 亿越南盾将投入省政府管理的集中公共投资。
按资金来源划分的详细信息如下:
a) 中央预算来源:2,916,069 亿越南盾。其中:
- 国内资本:27812750亿越南盾。其中:
+ 区域互联互通项目、沿海公路和其他重点项目投资:7680亿越南盾。
+ 安排社会经济复苏和发展计划下项目的资本偿还:2635.1亿越南盾。
+ 实施国家目标计划的资金:1,3923950亿越南盾(包括: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7991470亿越南盾;可持续减贫国家目标计划:2473430亿越南盾;新农村地区国家目标计划:3459050亿越南盾)。
+ 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第 973/2020/UBTVQH14 号决议,剩余的行业和领域投资额为:3573.7 亿越南盾。
外资:1347940亿越南盾。其中,用于实施国家新农村地区目标计划的资金:968240亿越南盾。
b) 地方预算来源:6,160,601 亿越南盾。其中:
国内资本建设支出:13295010亿越南盾。
土地使用收入投资额:45600亿越南盾,其中:
+ 根据权力下放原则,区和乡的预算为:2,845,054 亿越南盾。
+ 省级预算:1,7149460亿越南盾,其中2550亿越南盾用于以土地使用收入为重点的公共投资,1000亿越南盾用于以国内基本建设支出为重点的公共投资,剩余的1,3599460亿越南盾资金已列入国家预算,用于场地清理、债务偿还和土地开发基金补充……
彩票收入投资额:280亿越南盾。
地方预算赤字投资:2431亿越南盾,已列入2024年国家预算估算。
因此,集中公共投资的地方预算来源为 1,7125010 亿越南盾。

2024年国家预算公共投资计划中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下各项任务和项目以及社会经济复苏发展计划下各项任务和项目的制定,必须与2024年各项项目的实施和拨付能力相符,确保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各项任务和项目的详细分配和安排,彻底克服各项任务和项目详细计划分配和安排缓慢的情况。
关于资金分配优先顺序:分配足够的资金用于偿还社会经济复苏和发展计划下的任务和项目;根据中央政府分配的资金,分配足够的资金用于 03 国家重点计划和沿海公路项目。
对于已竣工、已移交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的项目,应拨付充足的资金;对于逾期移交的项目,移交项目必须按照资金安排时间在2024年完成;如果资金安排不足,应按照《公共投资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省人民议会报备,请求批准将资金安排时间延长至下一年。
为利用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外国捐助方优惠贷款的项目,分配投资准备、规划和配套资金。对于2026-2030年期间启动的新项目,应责成各部门、分支机构、行业以及区、市、乡镇人民委员会优先拨付国家预算资金或调动其他合法资金来源,例如增加财政收入、节约开支、政府资助、社会化资金等,以积极主动、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投资准备工作。
根据已批准的进度,为重点地方和跨区域项目以及过渡性项目分配资金。

对于官方发展援助资金:规划安排必须符合《公共投资法》、《国家预算法》、《公共债务管理法》及其执行细则的规定。同时,规划安排必须与协议内容相符,确保项目进展及与资助方签署的其他承诺得到履行,能够平衡配套资金,符合项目和计划投资者的能力,并保证项目实施进度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确保优先顺序符合相关法规。
对于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过渡项目现已超过规定的资金分配时间,过渡项目必须按照资金分配时间在 2024 年使用地方预算资金完成,但由于出现问题,资金尚未分配或分配的资金不足以在 2024 年完成,因此允许将资金分配时间延长至下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