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委员会会议确定中央委员会委员的标准和年龄
5月7日下午,经过4天紧急、认真、民主、负责的工作,越共十一届十一中全会圆满结束。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闭幕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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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闭幕式全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
这次会议,中央委员会审议并决定了: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的人才培养方向、越共十二大代表名额及分配,以及其他一些重要问题,并一致通过了会议决议。
阮富仲总书记在会议闭幕致辞中总结了会议的主要成果,并强调了一系列问题,以统一领导、指导落实。
中央执行委员会必须真正成为一个坚强、团结、紧密的集体。
关于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干部工作方向,阮富仲总书记强调,本着将干部和干部工作视为“一切工作的根本”、“一切事业的原因”、“关键的关键”的精神,中央委员会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许多热情、坦率的意见,高度赞同政治局向大会提交的报告。
中央委员会强调,作为两大之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必须真正成为一个坚强的集体,紧密团结,政治意志坚定,道德品质纯正,坚定不移地实现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具有战略眼光、智慧、创新思维、战斗精神、纪律严明、党性高尚,善于倾听、认真进行自我批评和批评,凝聚全党团结统一,紧密联系人民,有威信,有能力在新的发展阶段领导国家。
中央委员会一致认为,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的标准应以党的决议所规定的干部总标准为基础,特别是要具有深厚的爱国心、坚强的政治意志、坚定不移地实现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绝对忠诚于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
坚决拥护党的纲领和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宪法和民族利益,具有高度的战斗精神,模范贯彻落实党的方针和纪律,身体力行,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行动坚决,工作有效。
党中央委员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清正廉洁的作风,受到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信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忠于职守,敢于为了党和国家的共同利益牺牲个人利益。
不贪污腐败、不官僚主义、不投机取巧、不谋私利、不争权夺利,坚决同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模范遵守党的工作任务和组织纪律原则,特别是在评价和使用干部时要贯彻民主集中制、自我批评和公正批评的原则。
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要具有智慧、远见和战略思维,参与制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路线、政策和集体领导工作,有能力具体化、领导、指挥和组织胜利实施党的路线、政策和任务以及国家在新时期的发展战略,通过实践清楚地证明自己是有能力、有创造力、有效率的工作者,敢想、敢做、敢于承担责任,团结、凝聚和推动所负责领域和地区的工作人员,带领机关、单位胜利完成所交付的职能和任务……
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委员要真正成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品格、道德品质、智慧、战斗精神、领导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模范同志,具有远见卓识和战略思维,能够正确分析、预测、总结和提出新问题,对政治理论有深入的了解,善于发现和使用参加过中央执行委员会、出色完成被交付的任务、年龄在规定范围内、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任务的优秀人才。
坚决不让具有下列缺点之一的人进入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意志不坚定,对党的路线和观点不坚定,有政治机会主义倾向,言行违背党的纲领、路线和原则,权力欲强,阿谀奉承,游说,个人游说,地方主义,宗派主义,集团利益,不敢为维护权利而斗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煽动,独裁,专断,压制敢于斗争和批评的人,导致内部严重不团结,腐败,地方和单位中存在重大消极因素,不愿意学习,保守,停滞不前,工作效率低下,言行不一,纪律性差,不服从组织的动员和任务,申报财产不诚实,有迅速致富的迹象,拥有多处房产,多处土地,多处其他财产来源不明等。自己和配偶、子女的良好形象,并具有模范的生活方式。模范、利用权力谋取不法利益,在政治历史或当前政治上存在问题。
在确保标准的基础上,中央执行委员会需要有合理的人数和结构,以保证领导的全面性、继承性和发展性。
增加在战略要地、战略要地和重要工作领域的中央委员会成员数量,注意提高年轻干部、女性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十二届中央委员会需要有3个年龄段(50岁以下、50-60岁、61岁以上)的委员。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任命超过规定年龄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和书记处委员,则政治局应审议并提交中央执行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向党的代表大会提名。
关于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人员介绍和选拔方式和程序,中央高度赞同政治局报告,包括介绍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同志,介绍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和中央直属单位人员。
总体而言,人员引进工作应根据越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和党和国家主要领导岗位对2016年至2021年任期及以后任期的规划进行。
关于越共十二大代表名额分配问题,中央高度肯定各中央直属委员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依据和预计名额,并责成政治局具体决定代表名额分配。
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选拔真正模范代表、无愧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各行政单位均组织地方政府层级。
中央委员会肯定,创新和完善地方政府组织模式对于创新、完善和提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运行效力和效率事业而言是十分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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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大会闭幕式上致辞。图片来源:越通社 |
但由于这是一个新的、困难的、复杂的问题,认识上存在分歧,因此必须谨慎推进,分步推进,并置于整个政治体制组织方式和运行方式改革的总体框架下进行。
根据政治局的报告,中央委员会认真讨论并分析了各个方案的优缺点、可行性和适宜性,决定选择“2013年宪法第110条第1款规定的各行政单位组织地方各级政府(包括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的方案。
农村、城市、岛屿和特别行政经济单位的地方政权的区别,将通过具体规定各类行政单位的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来体现,以适应城市、农村、岛屿和特别行政经济单位的不同特点和管理要求。
农村当局应集中精力在城市三级当局中落实其综合属地管理的任务和权力。应加强其按部门和领域管理的任务和权力,并在市级与镇、区、坊等之间适当下放权力。
中央强调,要根据各创新机关、单位的职能任务,着力精简机构和人员,明确上下级简政放权、授权任务,为各级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创造条件,确保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检查监督。
投资建设隆城国际机场的政策是必要和正确的。
总书记强调,在讨论和审议政府党中央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后,中央委员会继续肯定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2011年12月)提出的建设隆城国际过境机场投资主张的必要性和正确性,认为这是国家特别重大的项目,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要求,在研究推进和继续推进该项目过程中,要针对东南亚地区国际中转机场激烈竞争的形势,明确国际航空中转港的标准和条件。
认真计算投资效率、路线图和投资阶段,确保可行性,符合越南航空业的发展情况和调动投资发展资源的能力。
在编制提交国会的投资报告阶段,我们必须努力提供相对准确的信息和数据,以令人信服地论证报告中提出的选项和建议,例如选择隆城地点的必要性,项目与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计划的契合度,确保国防安全,土地使用问题,场地清理和移民安置计划,技术,工艺和管理的选择,项目完成后的运营和开发模式,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投资效益,总投资和投资资本结构,特别是动员社会投资资本的问题,回收资本的能力,以及如何克服投资项目经常超过最初估计的长期状况的措施等。
确保公开透明,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形成政治体系高度团结、社会高度共识。
阮富仲总书记强调,为了胜利完成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迎接越共十二大召开,中央每一位同志要进一步增强对党、对人民、对国家的责任感,集中领导、指导贯彻落实好越共十一大决议和中央委员会各项决议。
特别是要积极主动地参与越共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和主要领导岗位的人员配备工作,选出足够数量的代表,确保参加大会代表的质量和结构,符合本中央决议的精神。
据越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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