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会

September 9, 2011 17:16

今天(9月9日)上午,在义安省门罗镇,工贸部竞争管理司配合多边贸易支持项目第三阶段(EU-VIET NAM MUTRAP III)和义安省工贸厅举办了面向中北部地区各省的“消费者保护法宣传会议”。

(Baonghean)-今天(9月9日)上午,在义安省门罗镇,工贸部竞争管理司配合多边贸易支持项目第三阶段(EU-VIET NAM MUTRAP III)和义安省工贸厅举办了面向中北部地区各省的“消费者保护法宣传会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0年11月17日由第十二届国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取代了199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与之前的法律相比,该法有许多新内容,特别是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禁止行为,例如:组织和个人通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隐瞒、提供不完整或虚假的信息;通过商品推销骚扰消费者……

通过此次研讨会,将为各机关、组织、企业界和消费者提供一个机会,更好地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特别是有关机关、组织和企业界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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