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继续做好干部工作
继续完善越共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干部工作,为越共十二届一中全会做好关键领导干部培养工作,是越共十一届十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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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大会开幕式上致辞 - 图片:VGP/Nhat Bac |
阮富仲总书记在大会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时表示,在越共十一届十二中、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中央执行委员会已确定了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包括:提名首次参加中央执行委员会工作的新同志(正式和候补);提名连任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同志;提名加入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人员。
与此同时,在越共十三大上,十一届中央委员们对符合竞选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标准、条件和年龄要求的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进行了提名。
越共十三大后,根据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推荐结果和十一届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委员的推荐,人事小组和中央政治局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和审议,同意推荐越共十二届中央领导干部,其中符合任职标准、条件和年龄要求的十一届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委员,以及“特殊”情况的,可连任十二届中央领导干部。
根据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的意见,中央人事委员会、政治局还研究、审议、考虑并提出,在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中,以“特选”方式增补若干名十一届中央委员。
阮富仲总书记要求中央委员认真研读政治局报告,讨论并提出意见,完善提交越共十二大第十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干部工作报告,同时研究并提名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四个重要领导职务人选。
此次大会上,政治局根据党章向中央委员会提交了越共十二大主席团、秘书处和资格审查委员会拟定名单。总书记阮富仲请中央委员会提出意见,批准该名单,提交越共十二大审议决定。
据 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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