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土地法宣传普及会议
(Baonghean.vn)12月17日上午,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召开2013年土地法宣传普及会议。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各县、市及相关部门、部门领导出席会议。
资源环境部土地管理综合局法律政策处副处长裴世勇主持会议。省委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春山同志出席会议。
![]() |
会议概况 |
![]() |
会议代表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于2013年11月29日通过第45/2013/QH13号《土地法》。2013年《土地法》规定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土地所有权制度、代表全民所有、统一管理土地的国家的权力和责任、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利和义务。2013年《土地法》共14章212条,与2003年《土地法》相比增加7章66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 |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土地管理综合局法律政策处副处长裴士勇先生介绍了2013年《土地法》的新要点。 |
会上,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土地管理综合局法律政策处副处长裴士勇向与会代表介绍并分析了2013年《土地法》的新要点。与2003年《土地法》相比,2013年《土地法》有9项重要创新。具体而言,它明确规定了国家在土地管理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完善了保障粮食安全、环境保护等农业农村领域的土地法律政策;关注土地质量,创新规划和土地使用计划以满足土地管理要求;加强按照市场机制运作土地关系,逐步取消土地管理和使用补贴;完善促进土地资源的机制,规定国家按照土地使用计划主动开垦土地,设立土地发展基金等。
范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