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日),第八届中央会议(第十二届)开幕。

光伏 October 2, 2018 07:45

第八次中央会议将讨论和批准一系列重要内容,其中包括与党的十三大相关的内容。

今天(10月2日),中共中央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十二届)在河内开幕,将持续到10月6日。共有223名代表出席会议,其中196名是中央委员。

本次会议上,中央委员会将审议以下内容:总结执行中央委员会(第十届)关于越南2020年海洋战略的第4号决议10年情况;2018年社会经济形势和国家预算以及2019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预算估算;关于干部和党员,特别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的模范责​​任规定;成立筹备党的十三大小组委员会;审议人事工作及其他重要内容。

预计中央委员会将完成对2018年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总结,制定2019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预算估算;并发布关于越南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决议……

第七届中央会议概述。(插图)

此前,9月28日上午,在召开第八次中央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越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黎光荣先生就国家主席人选提名问题表示:陈大光主席刚刚逝世,国家主席的权力和职责由宪法规定。政治局已指定邓氏玉盛女士代理国家主席。因此,中央委员会是否在第八次中央会议上审议并决定国家主席候选人提名,取决于主管部门的准备工作。同时,他强调,提名国家主席候选人供国会选举是国家和党的重大事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周密地做好准备。

在这次会议上,中央执行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干部和党员,特别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委员和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的模范责​​任条例。

中央组织委员会干部培训发展司副司长武清山先生表示,干部和党员模范责任条例从年初就开始制定,经过咨询和征求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后,目前已基本完成,并已提交中央委员会审议。

本条例按照指导精神,旨在强调政治局、书记处和中央执行委员会同志,包括对干部和党员的一般规定:干部的地位越高,其言行举止就越要堪为楷模。

关于每位委员的模范责​​任的规定建立在“有建设,也有阻力,先建设,后阻力”的原则之上。因此,委员会委员必须在履行与党、祖国、人民、责任、任务、家庭等相关的九项职责方面做到模范。

履行以身作则的责任的“反”规章建立在“每个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都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不应该做,绝对不能做),坚决反对”的原则之上。

“与这项新规定并行的是,中央书记处第101/QD-TW号条例(关于各级干部和党员,特别是重点领导人的模范责任的规定)和2017年第105/QD-TW号条例(关于干部管理权力下放和候选人任命和推荐的规定)仍然有效并正在执行,”武清山先生强调说。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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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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