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开始征集土地法(修正案)公众意见
土地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自2023年1月3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
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明确提出:对政府在吸收国会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民族委员会审查意见、国会各委员会审查意见以及第十五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国会代表意见基础上修改的土地法(修正案)草案,组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目的是弘扬当家作主权利,调动广大人民的智慧和积极性,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按照党的路线和路线,完成土地法(修正案)草案,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统一性和可行性,满足新时期国家发展的要求。
与此同时,要团结和统一人民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土地政策法律的认识;提高个人、机关和组织的认识、守法意识和责任感,完善土地政策法律,适应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发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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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修正案)草案已于2022年底提交国会第四次会议进行首次征求意见。图中:负责起草该法案的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陈红河先生在国会就代表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 |
国会常务委员会要求,组织民意征集工作必须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透明化、务实化,确保进度、质量和节约。
以适当形式组织公众咨询,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为国内各阶层人民和旅居海外越南人参与发表意见创造便利条件。
决议明确指出:“要充分、准确、客观地收集、综合群众意见,认真研究、吸收、解释,完成草案”。
公众咨询的内容为《土地法(修正案)》全文,其中主要内容由政府根据各组咨询主题确定。
意见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直接提出;通过会议、研讨会和论坛;通过国会、政府、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电子信息门户、大众媒体、信息技术应用形式和其他适当形式提出。
14/1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