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前部长武辉黄及其同伙出庭受审。
河内高级人民法院今天(12 月 27 日)开庭审理前部长武辉煌及其同伙的上诉案件。
在上诉中,前工贸部部长武辉煌请求上诉法院减轻刑罚,并考虑被告在案件中的全部行为,重新认定罪行。
其余被告人潘志勇(原工贸部轻工业司司长)、林阮魁(原胡志明市计划投资司副司长)和黎光明(原胡志明市计划投资司基础设施发展司司长)也提出减刑诉求,并要求进行社会改造。
被告人Khoi身患重病,正在上诉,希望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
上诉庭由三人组成,由武洪山法官(Vo Hong Son)主持审理。其余法官包括邓文雄(Dang Van Hung)先生和武明俊(Vu Minh Tuan)先生。
出席此次庭审的河内市高级人民检察院代表包括高级检察官武光辉、武红叶和裴玉新。
律师 Nguyen Huy Thiep 和 Dao Bich Thuy 为 Vu Huy Hoang 先生辩护。被告人潘志勇 (Phan Chi Dung) 由律师裴惠田 (Bui Huy Tien) 和裴秋江 (Bui Thu Giang) 辩护。
Dang Hoai Vu 律师(Dang Hoai Vu and Associates Law Office)为 Lam Nguyen Khoi 先生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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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部长武辉黄。 |
上诉法院传唤了相关权利义务当事人,包括工业贸易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美灵广场投资股份公司和西贡啤酒酒精饮料股份公司的代表。
此外,上诉法院还传唤了其他一些人。
此前,河内市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开庭审理了工业贸易部和胡志明市发生的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案件。
一审法院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
被告人潘志勇因与前部长同样的罪行被起诉,被判处9年监禁。
林阮魁先生因“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罪名被判处4年6个月监禁,黎光明先生被判处3年6个月监禁。
一审判决认为,Sabeco案中被告人的行为特别严重。
被告是工业贸易部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领导和主要官员,负责管理全国工业和贸易部门以及管理和发展该国最大城市的社会经济。
但他们长期犯罪,故意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
从此,属于国家财产的海巴忠2-4-6地块的管理和使用权被转移到私人财产,给国家造成了超过2,7130亿越南盾的巨大损失。
一审判决指出,武辉黄先生是一位具有国家经济管理专业知识的合格人员,曾担任过许多职务,定期出席政府会议,并对总理、政府和国会负责,负责包括Sabeco在内的工贸部门的管理。
被告清楚地知道政府有第94号和第26号决议,要求国有企业不得在其行业之外进行投资,但被告却不遵守,而是同意让Sabeco建立合资企业。
潘志勇先生被认定为该案的积极共犯。
被告人林阮魁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情况下,按照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友信的指示,签署了一份文件,建议并向市人民委员会批准Sabeco Pearl为投资者并履行财务义务。
一审判决称,该文件是有关部门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领导建议和建议将土地非法出租给Sabeco Pearl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