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郑春青先生因第二起案件出庭。
1月24日上午,人民法院将对郑春青先生(PVC前董事长)等8人侵占PVP土地公司资产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此次审判是在Thanh先生因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1999年《刑法》第165条)和贪污罪(2015年《刑法》第353条)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和终身监禁后开始的。这起案件涉及22名被告,发生在越南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PVN)和越南石油天然气建设公司(PVC)。
预计审判将持续至2月6日。邓氏清玄法官将主持审判,16名律师将为被告辩护。被告人郑春清已聘请6名律师为其辩护。与郑春清一同受审的7名共犯中,包括丁罗胜的弟弟丁孟胜(曾任双达石油投资贸易股份公司董事长)。
在越南石油电力房地产股份公司(PVP Land)的案件中,八人被指控使用多种欺诈手段侵吞了490亿越南盾。仅Thanh先生一人就获得了140亿越南盾。
制图:Tien Thanh |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最高人民检察院查明,越南国家电力公司(PVN)在2009年末至2010年初曾计划将所有房地产投资和商业公司转让给越南电力公司(PVC)管理。与此同时,黎和平(Le Hoa Binh,建设与服务股份公司1/5董事会主席)有意收购南丹广场(Nam Dan Plaza)项目,PVP Land持有该项目50.5%的股份。
通过黄阮国维的经纪公司,2010年3月27日,平先生与泛太平洋公司的5名股东签署了一份定金合同,以每股2万多越南盾的价格买入2400万股,合同总价值近5000亿越南盾。
越南公司(Xuyen Thai Binh Duong 公司的股东)副总经理 Thai Kieu Huong 请求 Dinh Manh Thang 先生联系 Thanh 先生,提议 PVP Land 撤资 Nam Dan 项目。Thanh 先生同意了,并指示 Dao Duy Phong(PVP Land 董事会主席)安排出售事宜。
2010年4月11日,Phong先生签署了一份文件,提交给PVC公司,批准以每平方米3400万越南盾的价格出售Nam Dan项目股份的计划,并得到了Thanh先生的批准。五天后,Binh先生以每平方米5200万越南盾的价格将股份转让给跨太平洋公司的股东……(差额为每平方米1800万越南盾)。2)。
在 Binh 先生支付了股权转让合同价值的 50% 后,Thai Kieu Huong 要求向 Thanh 先生支付 140 亿越南盾作为“回扣”。
随后,Thai Kieu Huong致电Dinh Manh Thang,要求他将140亿越南盾转给Trinh Xu Thanh先生。 Thai Kieu Huong 把钱带到了 Thang 的妻子家里。
第二天,Thang先生打电话给Thanh先生,告诉他已经收到了钱。Thanh先生让他把钱转给他的私人司机。于是,Thang先生让司机把140亿越南盾送到他手上,把钱装进一个带轮子的行李箱,然后交给了Thanh先生的司机。
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调查机构发现,被告及相关人员关于收受和转移140亿越南盾的供述一致。事发后,Thanh先生已归还了这笔钱。
在调查机构,Thanh先生承认自己持有Thang先生给的那箱钱,但没有承认那是“差价”钱。
与此同时,被告人黎和平、陶维峰、阮氏金花、泰侨香和丁孟胜经有关部门评估,均如实供述,有助于侦查机关查明案情。被告人陶维峰自愿退还100亿越南盾,黄阮国维的家人退还12亿越南盾。
本案8名被告人: - 郑春青(PVC 前董事长) - Nguyen Ngoc Sinh,PVP Land 前总经理 - Dao Duy Phong,PVP Land 董事会前主席 - 黎和平,1/5公司董事长 - Nguyen Thi Kim Thora,1/5 公司前总会计师 - Huynh Nguyen Quoc Duy,经纪人 - Thai Kieu Huong,VietSan 公司前副总经理 - 丁孟胜(Dinh Manh Thang),宋达石油股份公司前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