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Nhat Cuong 案判决:海关和外汇交易存在“漏洞”
一强案被告人利用海关、机场等渠道的漏洞,通过金店进行外汇交易,走私货物价值超过2.927万亿越南盾。
通过电话关闭了数千个走私订单
今天(5月10日)下午,河内市人民法院将对该案14名被告进行宣判。“走私”,“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发生在日强公司。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出庭的被告大多是领工资的职员,他们听命于该网络的“老板”裴光辉,后者现已在逃。被告中,有一人因重病在医院去世,他就是日强公司电话部门原负责人梅进勇先生。梅进勇先生被免于刑事起诉。
此外,检察院还对其他被告人提出了相当严厉的量刑建议。其中,建议量刑最高的是日强集团副总经理陈玉英,因“走私”罪,判处其15至16年有期徒刑。
![]() |
Nhat Cuong 案的被告。 |
裴光辉建立的走私集团被认为是手机和电子设备零售行业中规模空前的复杂走私集团。据被告人证实,通过该集团,已成功将25.5万件产品(价值超过2.927万亿越南盾)从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走私到越南。
本案主犯为裴光辉,被告多为IT专家。与外国合作伙伴的交易并非直接通过工作进行,而是通过微信、Whatsapp、Zalo群等平台达成协议。
日强公司副总经理陈玉英(Tran Ngoc Anh)表示:“寻找并联系供应商的工作由裴光辉(Bui Quang Huy)负责。裴光辉通过WhatsApp和微信创建了聊天群,以便与供应商沟通。” 被告人陈玉英本人担任副总经理,但仅与供应商直接会面过两次(日强公司在亚洲国家有多达15家走私货物的供应商)。
“在12家供应商中,香港的杜英雄(Do Anh Hung)曾拜访过裴光辉(Bui Quang Huy)的公司,因此被告与他见面。此外,被告知道吴春淑(Ngo Xuan Suu)来日强公司是为了通过销售货物来获取钱财。”——被告人杜英雄向法官陈述道。
其余被告人表示,均通过电话聊天群进行交易和成交订单,共成交走私订单2500份,涉及手机及电子元器件25.5万部。
通过金店转账,伪造海关文件
最终下达命令后,被告们开始通过河内的金店转移巨额资金。目前,当局已查明,裴光辉及其同伙利用河内还剑郡的两家金店,向海外供应商转移了数千亿越南盾。
其中,Loc Phat金店(还剑郡Ha Trung街)转让1.729万亿越南盾,以现金支付1.121万亿越南盾,剩余金额分别转入12名个人的21个账户。Thuan Phat金店(Hang Dau街)转让7950亿越南盾,以现金支付4870亿越南盾,剩余金额分别转入8名个人的14个账户。
![]() |
被告人陈玉英,日强公司副总经理(图片来源:越通社) |
庭审中,被告人阮宝玉供述,裴光辉完成订单后,他被指派负责汇款。其中,被告直接向缅西公司供应商吴春淑支付了约2000亿越南盾。
“此外,被告还通过位于Hang Dau街和Ha Trung街的金店的中间人向外国供应商付款。通过这两家金店支付的全部金额均由Bui Quang Huy指示支付。”被告Ngoc陈述并确认调查机构确定的金额是正确的。
在接收货物过程中,裴光辉与伪造发票和文件的网络合作,伪造海关文件,其中两名被告人是段孟峰和阮宝忠。具体来说,裴光辉雇佣了三条线路,通过内排机场走私走私货物。
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阮宝忠团伙利用伪造海关文件等手段,成功将4万多件商品(价值近5500亿越南盾)从中国香港经内排机场运往越南。此次行动后,阮宝忠从裴光辉及其同伙处收取了近140亿越南盾的运费。
自2017年底至2018年9月,该航线已接收来自中国香港供应商的近1.7万种商品(价值超过3070亿越南盾),并通过空运发往越南。
货物抵达内排机场后,段孟峰团伙耍了个花招,成立了一家“幽灵”公司,获得一家法人实体,负责为不同货物报关。之后,该团伙开具报关单,从机场接收走私货物,并将其运到河内市中心,交给裴光辉及其同伙。裴光辉支付了这一阶段的运输费用,总额超过79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