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Nhat Cuong 案判决:海关和外汇交易存在“漏洞”

春路 May 10, 2021 06:39

一强案被告人利用海关、机场等环节的漏洞,通过金店进行外汇交易,走私货物价值超过2.927万亿越南盾。

通过电话关闭了数千个走私订单

今天(5月10日)下午,河内市人民法院将对该案14名被告人进行宣判。“走私一强公司发生了一起“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出庭的被告大多是公司员工,他们奉该网络“老板”裴光辉(现已在逃)的指示行事。被告中,有一人因重病在医院去世,他就是一强公司电话行业前负责人梅进勇先生。梅进勇先生被免于刑事起诉。

此外,检察机关还对其他被告人提出了相当严厉的量刑建议。其中,建议量刑最高的是日强集团副总经理陈玉英,因“走私”罪,判处其15至16年有期徒刑。

Các bị cáo trong vụ Nhật Cường
Nhat Cuong 案的被告。

裴光辉建立的走私团伙被认为结构复杂,规模在手机和电子设备零售行业中前所未有。据被告人供述,通过该团伙,已成功将25.5万件产品(价值超过2.927万亿越南盾)从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走私到越南。

本案主犯为裴光辉,被告多为精通信息技术的人员。与外国合作伙伴的交易无需直接工作,而是通过微信、Whatsapp、Zalo群等进行协商。

Nhat Cuong 副总经理 Tran Ngoc Anh 表示:“寻找和联系供应商的工作由 Bui Quang Huy 负责。Bui Quang Huy 通过 WhatsApp 和微信创建了聊天群,以便与供应商沟通。” 被告 Anh 本人是副总经理,但只与供应商直接会面过两次(Nhat Cuong 在亚洲国家有多达 15 家走私货物的供应商)。

“在12家供应商中,来自香港的杜英雄(Do Anh Hung)曾到访过裴光辉公司,因此被告与他见面。此外,被告知道吴春淑(Ngo Xuan Suu)到日强公司是为了卖货收钱。”——被告人杜英雄向合议庭陈述。

其余被告人称均通过电话聊天群进行交易和成交订单,共成交走私订单2500份,相当于25.5万部手机及电子元器件。

通过金店转移资金,伪造海关文件

最终下达命令后,被告们开始通过河内的金店转移巨额资金。目前,当局已查明,裴光辉及其同伙利用河内还剑郡的两家金店,向海外供应商转移了数千亿越南盾。

其中,Loc Phat金店(还剑郡Ha Trung街)转让1.729万亿越南盾,以现金支付1.121万亿越南盾,剩余款项分别转入12名个人的21个账户。Thuan Phat金店(Hang Dau街)转让7950亿越南盾,以现金支付4870亿越南盾,剩余款项分别转入8名个人的14个账户。

Các bị cáo trong vụ Nhật Cường
被告人陈玉英,日强公司副总经理(图片来源:越通社)

庭审中,被告人阮宝玉作证称,裴光辉完成订单后,他被指派负责汇款。其中,被告人直接向缅西公司供应商吴春淑汇款约2000亿越南盾。

“此外,被告还通过位于Hang Dau街和Ha Trung街的金店中介向外国供应商付款。通过这两家金店支付的全部金额均由Bui Quang Huy指示。”被告人Ngoc陈述并确认调查机构确定的金额是正确的。

在接收货物过程中,裴光辉与伪造发票和文件的网络合作,伪造海关文件,其中两名被告人是段孟峰和阮宝忠。具体来说,裴光辉雇佣了三条线路,通过内排机场走私货物。

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阮宝忠犯罪团伙利用伪造海关文件等手段,成功将4万多件商品(价值近5500亿越南盾)从中国香港经内排机场运往越南。交易完成后,阮宝忠从裴光辉及其同伙处收取了近140亿越南盾的运费。

自2017年底至2018年9月,该航线已接收来自中国香港供应商的近17000种商品(价值超过3070亿越南盾),并通过空运发往越南。

货物抵达内排机场后,段孟峰团伙耍了个花招,成立了一家“幽灵”公司,获得了一家法人实体,负责为不同货物报关。之后,该团伙在机场开具了报关单,接收走私货物,并将其运到河内市中心,交给裴光辉及其同伙。裴光辉为此支付了超过79亿越南盾的运输费。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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