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对前卫生部副部长高明光及其同伙进行审判

T. Nhung DNUM_CBZBBZCACC 06:20

今天(11月21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原卫生部副部长高明光及其同伙涉嫌参与卫生部和九龙制药股份公司的违法行为一案进行开庭审理。

本案受审的9名被告中,5人为卫生部原官员、领导,包括:高明光(原卫生部副部长)、杨辉廖(原卫生部财政计划司司长)、阮南莲(原卫生部财政计划司副司长、卫生部甲型H5N1流感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范氏明娥(卫生部财政计划司专家、原卫生部甲型H5N1流感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管理委员会总会计师)、阮越雄(原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这些被告因“缺乏责任感会造成严重后果。”

其余四名被告人,包括梁文和(九龙药业股份公司原总经理)、阮青宗(九龙药业股份公司原副总经理)、阮文青海(九龙药业股份公司原总会计师)、吴有孝义(九龙药业股份公司胡志明市分公司原经理兼进出口部执行部长)因“利用职务之便牟利罪”受审。

前卫生部副部长高明光。

审判由武光辉法官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内市人民检察院的3名检察官承担起诉和监督本案审判工作。

共有15名律师注册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仅被告人高明光就有2名辩护律师。

法庭传唤了参与此案的多个组织和个人到庭参加审理,其中包括卫生部代表、九龙药业股份公司代表……

指控称,为落实政府总理关于在越南储备达菲和生产奥司他韦以预防甲型H5N1流感的计划,卫生部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奥司他韦生产成本,下达计划并责成九龙药业股份公司(简称九龙药业股份公司)以签订和履行经济合同的方式,采用进口原料生产奥司他韦。

根据国家预算资金生产的货物和服务价格管理法的规定,九龙药业股份公司必须遵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管理机制和价格水平。

九龙制药股份公司在执行药品生产计划过程中,获得原材料采购折扣,但被告人梁文和为了牟取利益,利用职务之便,指挥他人违反会计原则核算;设立债务减免,掩盖检查;同时合法化付款记录,掩盖事实,以便将380余万美元(折合610余亿越南盾)的原材料采购折扣据为己有,给国家财政造成损失。

起诉书称,高明光先生受命指导、定期检查、评估和总结达菲、奥司他韦原料采购、保管、使用及储备药品生产情况,但他不负责任,没有全面完成被分配的任务,没有指导检查以查明九龙药业股份公司未向原料供应商支付380多万美元款项,因此没有发现九龙药业股份公司扣留了这笔款项,给国家预算造成损失。

高明光先生被指控未能全面履行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给国家造成380多万美元的损失,犯有“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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