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吻13岁女孩,罚款30万越南盾
受害者家属对3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不服,向警方报案,要求重新考虑。
警方认定,武文强(Vu Van Q.,29岁,居住在河静省奇英镇)的行为、言语和手势冒犯了LThTr(13岁,居住在奇英县)的名誉和尊严,并处以3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然而,Tr.的亲属不同意上述罚款,并提起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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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Tr.经常避开人群密集的地方。 |
11 月 4 日上午,Tr. 的母亲表示,她已向 Ky Anh 镇警察局投诉有关其孩子遭受虐待的处理方式。
据V女士称,10月13日下午2点左右,只有Tr在家,Q过来对Tr说:“借我用一下你的手机充电器。” Tr听后跑进房间拿手机充电器,Q也跟着进了房间。在那里,Q摸了Tr的腋窝、身体,然后握住他的手,亲吻他的脖子。
当时,Tr.吓得大哭,Q.就回家了。当天下午,母亲听完孩子讲述事发经过后,向祺英镇警方报案。
经核实调查,10月24日,奇英镇警察局侦查局副局长阮青善中校签署了破案通知书,并将其发送给Tr.的家人和所在乡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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祺安镇警察局的通知。 |
据公告称:10月13日,奇英镇警察局调查警察局接到了有关Q先生对Tr进行人身攻击的投诉。
公告称:“侦查警察局根据收集到的材料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Q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起诉的程度。10月24日,奇英镇警方对Q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据悉,奇英镇警察局和奇英镇人民检察院已同意根据第167/2013/ND-CP号法令对Q.处以行政罚款,原因是其“行为粗鲁、言语不清、挑衅、戏弄、侮辱他人荣誉和尊严”,罚款金额为30万越南盾。
据基安镇警方称,Q. 挠了 Tr. 的腋窝,然后抚摸受害者的手臂和腿,并亲吻她的脖子。当 Tr. 哭泣时,这名男子停止并离开,因此他采取了上述处理方式。
据巴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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