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解职临时会议签署赔偿妻子决定
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签署了一系列决定,包括对其被解职的妻子进行赔偿的决定。
高岭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同塔)阮玉仑里刚刚证实,市人民议会刚刚召开特别会议,解除邓文能先生的人民议会代表和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邓文能先生。 (照片:同塔报) |
此前,同塔省委常委决定给予阮春福处分,撤销其一切党内职务。
2014年,高岭市和安乡人民委员会在和龙村第七组修建了农村交通项目。该项目长1400多米,宽5.5米,总投资额达76多亿越南盾。
其中建设投资资金近30亿越南盾,人民捐献的土地和建筑物价值23亿多越南盾,补偿支持资金17亿多越南盾,投资资金来源于新农村预算和人民捐献。
该项目影响约39户家庭。该项目由和安乡人民委员会投资,并于2013年10月获得乡政府批准的技术经济报告。
此后,该项目被“撤回”到高岭市,邓文能先生担任补偿、支持和安置委员会主席。
由此,他签署了一系列不同寻常的文件,其中包括一份赔偿其妻子邓氏秋 (Dang Thi Thu) 超过 2.37 亿越南盾的文件。
同塔省人民委员会的结论是,有关邓文能先生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签署和批准补偿计划,以便其家人可以从国家预算中获利的指控是真实的。
当局认定这是国家与人民共同建设的项目。邓文能先生对4户家庭发出了5项不符合规定的补偿和支持决定,导致预算损失超过5.92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