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原县举行仪式宣布该县达到新农村标准。
6月7日上午,兴原县党委、政府和人民隆重举行仪式,宣布政府总理决定承认该县于2023年达到新农村标准。
出席仪式的有: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省委常务委员、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以及省各厅局、部门、行业的领导和兴原县领导、干部、群众。

人均年收入达到6100万越南盾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兴原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黎范雄同志在发布仪式上讲话时强调: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正确和得民心的政策。
在“人知、人议、人做、人查、人享”的理念下,新农村建设已成为一场广泛开展、在社会生活中广泛传播的盛会。到2024年,该县经济增长率达到18.6%。新增收入达6100万越南盾/人/年。

这一成果得益于农业生产取得了长足进步,大力向增值方向转变,应用科技手段,建立连接生产和产品消费的链条。
工业——手工业、服务业、贸易业日益发展,特别是VSIP工业区已为2.5万多人创造就业机会,增加人民收入。

全县已筹集资金3.922万多亿越南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其中,来自民众和企业界的资金占很大比例。截至2023年底,雄原县已按规定全面达到新农村县的九项标准。
2024年11月19日,政府总理颁发第1243/QĐ-TTg号决定,承认雄原县于2023年达到新农村标准。这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是全县全党、全民、全军团结一致、克服困难精神的结晶。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雄原县新农村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还承诺:未来,按照两级政府模式合并行政单位后,新成立的乡将继续保持和提高已达到的标准的质量;致力于建设先进新农村、模范新农村、智慧新农村,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现代农村、文明农民。

持续完善新农村标准
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同志代表省领导对雄原县党委、政府和人民在新农村建设运动中取得的成果表示祝贺。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还强调:兴原省是文化之乡,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拥有悠久的光荣传统;兴原人民聪明好学,具有浓厚的爱国主义传统,富有创造力,生产勤劳。

为继续弘扬农村的优势和成就,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要求行政单位编制后新成立的公社党委、政府和人民继续提高新农村标准质量,特别是环境、收入、文化、安全秩序方面的标准,力争将新公社建设成为先进新农村、模范新农村。

更加重视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创造就业机会,维护祖国的文化特色,打造雄原无愧于文化之乡、具有悠久辉煌历史传统的形象。



同时,有效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将本地重点产品纳入“一社一品”计划,提高附加值,配合数字化转型进程,适应气候变化;重点发展农村工业;提高合作社运营效率;扶持本地企业;提高工人职业培训质量……为可持续增加人民收入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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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传承、维护和弘扬祖国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和改善公共行政服务质量,提升基层政府工作质量;推进新农村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强信息技术、数字化技术应用,建设智慧农村;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依法行政水平;注重建设坚强政治体系,确保国防安全。

值此之际,受政府总理授权,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同志和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同志向雄原县党委、政府和人民提交了关于认定该县于2023年达到新农村标准的决定。
省人民委员会向在新农村建设运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2个集体和2名个人颁发奖状。
县人民委员会向在新农村建设运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7个集体和15名个人颁发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