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原县举行仪式宣布该县达到新农村标准。
6月7日上午,兴原县党委、政府和人民隆重举行仪式,宣布政府总理决定承认该县于2023年达到新农村标准。
出席仪式的有: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省各厅局、部门领导及兴原县领导、干部和人民。

人均年收入达到6100万越南盾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雄原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黎范雄同志在发布仪式上讲话时强调: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正确和得民心的政策。
在“人知、人议、人做、人查、人享”的理念下,新农村建设已成为一场广泛开展、在社会生活中广泛传播的盛会。到2024年,该县经济增长率达到18.6%。新增收入达6100万越南盾/人/年。

这一成果得益于农业生产取得了长足进步,大力向增值方向转变,应用科学技术,建立连接生产和产品消费的链条。
工业、手工业、服务业和贸易日益发展,特别是VSIP工业区已为2.5万多人创造就业机会,增加了人民的收入。

全县已筹集资金3.922万多亿越南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其中民间和企业力量占很大比重。截至2023年底,雄原县已按规定全面达到新农村建设九项标准。
2024年11月19日,政府总理颁发第1243/QĐ-TTg号决定,承认雄原县于2023年达到新农村标准。这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是全县党、民、军团结一致、克服困难精神的结晶。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雄原县新农村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还承诺:未来,按照两级政府模式合并行政单位后,新成立的乡将继续保持和提高已达到的标准的质量;旨在建设先进新农村、模范新农村、智慧新农村,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现代农村、文明农民。

持续完善新农村标准
省委书记、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同志代表省领导对雄原县党委、政府和人民在新农村建设运动中取得的成果表示祝贺。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还强调:兴原省是文化之乡,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有着悠久的光荣传统;兴原人民聪明好学,具有浓厚的爱国主义传统,富有创造力,生产勤劳。

为了继续发挥农村的优势和成就,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要求行政单位编制后新成立的公社党委、政府和人民继续提高新农村标准质量,特别是环境、收入、文化、安全秩序标准,力争将新农村建设成为先进新农村、模范新农村。

更加重视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创造就业机会、保护祖国的文化特色,将兴原打造为值得尊敬的文化之乡和光荣历史传统之乡。



同时,要有效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将地方重点产品纳入“一社一品”计划,提高附加值,适应数字化转型进程,适应气候变化;重点发展农村工业;提高合作社经营效率;支持地方企业;提高劳动者职业培训质量……为可持续地增加人民收入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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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保护、维护和弘扬祖国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价值。促进和提高公共行政服务质量,提高基层政府运行质量;推动新农村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大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应用力度,建设智慧农村;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依法行政水平;注重建设坚强政治体系,确保国防安全。

值此之际,受政府总理授权,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同志和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德同志向雄原县党委、政府和人民提交了关于认定该县于2023年达到新农村标准的决定。
省人民委员会向在新农村建设运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2个集体和2名个人颁发奖状。
县人民委员会向在新农村建设运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7个集体和15名个人颁发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