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民军执行2013年宪法
(Baonghean.vn)-5月23日上午,兴原县人民委员会召开实施2013年11月28日国会批准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会议。县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各部门、办事处、分支机构、县级群众组织的领导,以及县内各乡镇干部出席会议。
与会代表了解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的内容、作用和重要性。新宪法共11章120条,比1992年宪法减少了1章27条。这部宪法既继承了1946年、1959年、1980年和1992年宪法的伟大价值,又将2011年补充发展后的《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中提出的观点和发展方向制度化。此外,新宪法在内容和制宪技术上都有许多新亮点,更加明确和全面地阐明了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我国国家和政权的性质;明确和全面地规定了政治体制、人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和环境、国防、国家机构组织、宪法效力和宪法修正案等方面的规定……
区委常委发表讲话,要求各机关、单位、乡镇积极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宪法实施计划,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学习贯彻工作要务实、有效,真正成为一场广泛的政治活动;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各机关、部门、部门、单位和地方认真参与和配合;同时,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宪法基本内容和新内容,为提高各阶层人民对宪法和法律的认识、尊重、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作出贡献。
潘友兴
兴原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