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田:荣获国家新农村建设标准认可证书
(Baonghean.vn)——1月18日上午,兴原县兴仙乡隆重举行新农村国家标准证书颁发仪式。
出席仪式的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协调委员会、省各厅局、各分支机构领导,省委委员、县委书记兼县人民议会主席黄文飞同志,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吴富汉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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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新农村建设达标仪式文艺演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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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仙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陈文幸宣读新农村建设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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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仪式的代表 |
进入新农村建设阶段,兴仙公社全社仅完成19个标准中的6个。该公社发扬党委、政府和人民的英雄传统和高度团结精神,已筹集1630亿越南盾用于新农村建设,其中70%由人民出资。截至目前,全社已完成19个标准中的19个,其中新农村建设内容已完成39个,位居全县新农村建设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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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田乡荣获国家新农村建设标准表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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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原县向2个团体和2名个人颁发奖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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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原县向兴仙乡捐赠1亿越南盾 |
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投入,全面建成。经过三年时间,全社已铺设混凝土村间主干道8公里、巷道近14公里、田间道路27公里、排水沟渠15余公里。新建幼儿园、公社卫生站、办公室、多功能文化馆、体育场、村文化馆等,总投资数百亿越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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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同志向4个集体和4名个人颁发奖状。 |
在经济发展方面,民生持续增长。全乡规划了三大主产区:水产养殖区、彩色养殖区、稻米原产区,并建立了40/137个水产养殖综合体,实现了高收入。全乡已形成数百家经营和服务型企业,4家企业投资兴建民用木工生产线,为数百名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得益于此,截至2014年底,全乡人均年收入达2250万越南盾,比2012年增加300多万越南盾,贫困户比例下降至4.3%,小康户比例快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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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田乡干部群众参加了仪式。 |
在文化社会方面:目前,全乡100%的家庭拥有视听设备,7个村中有7个保持文化村称号,小学、幼儿园和中学各3所,均达到国家标准,100%的家庭拥有卫生设施并使用自来水满足日常生活。安全防卫体系得到全面加强。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在仪式上致辞,高度评价兴仙乡取得的成就。未来,兴仙乡将继续巩固发展,在高质量新农村建设中取得的成就;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农业,优先发展服务业和贸易,增加群众收入;建立健全政治体制,拥有一支强大的基层干部队伍,帮助群众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新农村。
值此之际,省人民委员会向4个集体、4名个人颁发奖状,县人民委员会向2个集体、2名个人颁发奖状,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L Mai-T.Hu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