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照省委新规定考核党支部的指导意见

范光山 September 23, 2021 12:52

(Baonghean.vn)——继乂安省委常务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颁布第 08-QD/TU 号关于评估党支部活动质量的规定后,省委组织委员会向各级提出指示,以便在基层更有效、更轻松地贯彻落实。

省委组织委员会2021年9月22日第677-CV/BTCTU号公函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个各区、市、镇党委及下属党委(以下简称区级)组织宣传,向各党组织、各部门、各支部、各政治社会组织传达《条例》。此举被视为今后一段时期提高党支部活动质量的重要内容。

指导并按规定有效开展党支部活动质量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指派党委成员、同级党建委员会及政治社会组织干部负责、监督和参加党支部活动。

各级党委、巡视委员会每年在制定党组织党建工作检查督导方案时,要将党支部活动质量考核内容纳入检查督导计划并组织实施。

恒迪乡永进村党支部——桂峰村定期举办活动。图片来源:GH

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导、组织落实本条例,落实到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派委员参加基层党支部会议,共同评估基层党支部活动质量。每半年、一年向基层党委组织委员会报告基层党支部活动质量评估结果。

向党支部提供党支部活动质量评估文件和标准。党支部应在每年正月初一(第一次例会期间)向全体党员全面传达党支部活动质量评估规定。

每年,上级直属党委根据党支部自我评定结果、党支部日常活动质量考核结果和主题活动质量考核结果(这是重要标准之一),对党支部、党员进行考核评定和评定,并按规定在年底审议对集体和个人的奖励。

周一组织开展以打分、经验分享为一体的典型活动,由区级部署到基层。其中,区级指导同级党委组织委员会选择若干个党支部(按组或按党支部类型划分)制定典型活动方案。

同级党委组织委员会配合省委组织委员会工作人员监督单位并直接指导选定的党委和支部书记熟练地开展支部活动质量评估步骤,在组织示范活动之前完成评估(2021年9月底至10月初实施)。

荣市边水坊7号小区党支部会议。图片:NS

按照08-QD/TU号规定,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指导党支部活动质量的计分方法和考核办法(自2021年10月起,每月月初实施)。组织示范会议后,将召开会议,评估并总结现场经验。示范会议的组成、地点和时间由各单位研究确定,并于2021年11月完成。县级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本单位示范会议方案,并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党支部广泛开展。

上级党委指导基层党委遴选1至2个党支部,指导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书记进行评分,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并邀请基层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示范会。示范会结束后,基层组织召开经验总结会,指导各党支部自2021年12月起按规定进行月度、季度党支部活动质量考核。

* 笔记: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化,必须按照政府指示和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实施保持社交距离措施,县、基层将组织开展示范活动指导或组织开展线上培训等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形式。

Nghệ An: Quy định mới đánh giá chất lượng sinh hoạt chi bộ

义安省:出台新规评估党支部活动质量

(Baonghean.vn)-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党在这里联系群众,直接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路线方针、国家政策和法律,是党在基层的政治核心。党支部活动质量是领导机关、单位党支部政治任务落实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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