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区乡干部和公务员合并后制度的新指导意见
(Baonghean.vn)- 行政单位合并后,如何落实干部和公务员的各项政策和制度,被认为是一个“难题”,令许多地方感到困惑。为了统一执行流程,中央组织委员会近期发布了第28-HD/BTCTW号指示。
根据本指南,对实行区、乡两级行政单位编制的地方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职工的制度和政策规定如下:
——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第37-NQ/TW号决议、国会常务委员会第653/2019/UBTVQH14号决议,因机构调整而富余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县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级干部的录用、使用、管理等制度、政策,按照政府规定、中央组织委员会指示执行。
不符合连任或重新任命年龄要求担任越南共产党、越南祖国阵线、县、镇、省辖市和公社、坊、镇社会政治组织职务和头衔的干部,依照第26/2015/ND号议定处理。-CP,政府于 2015 年 3 月 9 日颁布;中央组织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颁布第 27-HD/BTCTW 号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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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仁乡(Hung Nguyen)官员为民众办理行政手续。插图:Thanh Le |
精简工资、重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队伍时,按照2014年11月20日第108/2014/ND-CP号议定、第113/2018/ND号议定执行。-CP,政府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颁布,中央组织委员会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颁布第 18-HD/BTCTW 号指示。
- 不再担任领导职务或者担任领导职务领取职务津贴的干部、公务员(包括选举、任命)区级、乡级行政单位编制低于编制前,但仍为编制后行政单位政治体制内机关、单位、组织的干部、公务员的,应当全额领取工资、津贴和预备役津贴,直至任职期满或者该组织代表大会任期结束;任期满后,调任新的职务、职称的,按照新的职务、职称的规定执行;未当选或者未任命为领导职务、职称的,按照原职级、职等和津贴领取工资。(如果 c哦)或者按照现行规定休假。
——除上述政策规定外,在平衡地方预算的基础上,省人民委员会应提请同级人民议会出台对县、乡两级行政单位调整时因组织机构调整而产生的干部队伍、公务员、公务员和冗余人员的扶持政策。(包括 c 中)啊c 各机关、组织、党委单位、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群众组织我区和公社社会政治组织啊n 个专门部门tr(公社一级选举公职人员的任期)。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各中央党委、各直属党组织及时向中央组织委员会汇报,并向政治局报告。

行政单位合并后剩余问题的解决
(Baonghean)- 截至目前(2020年3月),义安省已妥善落实政治局第37-NQ/TW号决议关于乡级行政单位安排的路线图。目前,大多数人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解决干部和公务员过剩问题,以及如何在合并后充分利用设施,实现最高效率,凝聚共识,避免基层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