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建设亮点规范指南
(Baonghean.vn)- 义安省党委民运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打造基层民主法规实施亮点和政府民运亮点的标准指南。
为落实2021年10月1日第04-DA/TU号关于“2021年至2025年及以后时期提高乂安省各级国家机关群众动员工作成效的若干创新方案”的提案,乂安省委群众动员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打造落实基层民主法规亮点和政府群众动员亮点的标准指导意见,具体如下:
一、构建和评估标准
1. 一般标准:
- 亮点必须有特定的名称和地址。
——贯彻落实基层民主法规和政府群众运动工作亮点纷呈。
- 必须在年初登记重点,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重点要符合党的路线、政策、国家关于基层民主和政府动员的政策和法律,同时切实扩大和发扬各领域民主,凝聚民心,动员人民、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职工胜利完成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目标和任务。
——亮点必须是得到地方领导、机关、单位或者地方基层民主条例贯彻实施指导委员会、地方机关、单位群众动员工作指导委员会的认可,具有广泛影响,取得实效。
——亮点纷呈,解决党委、政府已制定政策、重点抓好的困难、障碍和政治任务。
2. 具体标准:
2.1. 建设基层民主亮点的标准
——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关于基层民主的政策和法律。
——向政策法规覆盖的群众和受益者全面及时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
——公开透明人民群众、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劳动者享受的政策和福利。
- 发扬民主,动员人民、公务员和工人的力量,为地方、机关、单位的政治任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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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善的实施民主规章制度和文件体系,严格执行已制定的规章制度。
- 内部团结,履行纳税义务和国家预算义务(如有),出色地完成所分配的政治任务。
——按规定组织会议,确保时间和质量(年初公务员和公职人员会议;工人会议;与人民和工人对话会议……)。
2.2.政府公务员队伍建设亮点标准
——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人民、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人参与贯彻落实党的主张、政策、国家的政策、法律和胡伯伯《群众动员》一文。
——动员群众、公务员、公职人员、劳动者参与胜利完成地方、机关、单位的经济、社会、国防、安全发展目标和政治任务。
——正确、迅速、有效地开展行政改革,解决人民、组织和企业的工作;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不给人民添麻烦、骚扰;在管理和运作中运用信息技术。
——内部团结,有效开展接待工作,与民众对话,解决公民的请愿、投诉和举报。
——政府和国家机关要亲民、尊重民、贴近民、了解民、学习民、对民负责,“听民心、说民听得懂的话、办民心办得放心的事”。
- 发挥创造性、创新性,领导、指导和完成地方、机关、单位的政治任务。
二、施工步骤
1.各地方、机关、单位根据政治形势和任务,组织总结,选出亮点,为圆满完成本地方、机关、单位提出的任务作出贡献。
2.派专人负责监督、指导亮点建设。
3.政府民运亮点登记名单每年3月30日前报送政府民运指导委员会(通过内政部,同时抄送省委民运委员会),民主条例亮点登记名单每年3月30日前报送省基层民主条例实施指导委员会(通过省委民运委员会)(2022年须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送)。
三、总结、结论和表彰奖励
1.关于打造亮点的初步总结和最终总结
——各机关、单位每年组织对年度亮点创建工作成果进行总结评估,并制定来年工作计划。
- 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委群众动员委员会和内务部汇报年度工作重点总结。
(二)关于表彰各级亮点
——每年,地方各社团、机关、单位都积极表彰、奖励办事效率高、影响好的亮点。
——每5年组织一次表彰县、省级政府民主规章和群众运动亮点的大会(第一次表彰大会将于2025年举行)。
- 奖励亮点:每5年,各级机关基层民主条例实施指导委员会、民运工作指导委员会评选亮点,报同级竞赛奖励委员会,报请地方人民委员会、机关、单位负责人按规定进行奖励。
四、表彰亮点的文件和程序
——每年10月15日(党的群众运动工作的传统日子)至11月30日,开展各级机关民主规范和群众运动亮点表彰活动。
- 民主和公务员制度亮点文件包括:
+成果总结报告(报告需依据基本标准评估亮点的实现程度;清晰阐述亮点的实现方法、经验、效果、亮点的传播情况)。
+接受人民动员委员会或者同级机关、单位民主规章和基层民主规章主管人员的考核、评议。
+ 向政府群众动员工作指导委员会、基层民主条例实施指导委员会或同级地方领导、单位请示认可的公文。
- 各级突出贡献奖均须经同级人民委员会、机关或单位负责人认可(决定和认可证书)。
五、实施机构
——各县、市、镇、省级直属部门、行业人民委员会(或地方机关、机构、单位基层民主法规实施指导委员会、群众动员工作指导委员会)每年出台本地方、单位机关群众动员工作亮点建设计划和基层民主法规实施指导委员会。
——各机关、单位每年至少遴选建设1个政府群众动员亮点、1个基层民主宪章落实亮点,同时下发文件指示下属(所属单位)在本地区、本单位建设亮点。
-县人民委员会主持并配合内务部向党委和政府提供建议,指导地方建设民主法规和政府人民运动的亮点。
——各部门、各行业、各省级机关负责基层民主规范、群众运动工作的干部,指导机关、单位领导选拔和打造机关、单位的亮点。
——每年,各地方、机关、单位向省委民运委员会、内务部汇报亮点建设工作成果,汇总后报省委常务委员会、全省基层民主条例实施指导委员会、省政府民运工作指导委员会。
——省委群众运动委员会(国家机关群众运动部)定期督促、督促、检查基层亮点建设落实情况。每年汇总全省亮点建设成效报告,向省委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