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参加上级代表大会代表和更换代表的说明
(Baonghean.vn)- 如果正式代表当选后,将其党内活动转移到党委(召开代表大会的层级)之外,则该层级的党组织将派一名代表替代。如果没有替代代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选举一名补充代表。
根据说明2020年3月20日印发的中央委员会第03-HD/TW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党的选举条例的若干具体问题》,书记处就选举足够数量的代表出席上级党代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召集或不召集代表替代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提出了以下指导意见:
- 关于代表人数:
下级党的代表大会必须选出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所需名额的代表,但不得超过规定名额。如果选出的代表人数不足,必须经到会代表过半数通过,并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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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20年桂风县党代会代表投票选举我省第十八届党代会代表团。图片来源:档案馆 |
- 不被传唤参加代表大会的情况:
- 在党的代表大会召开前被暂停党的活动、被暂停委员会的活动、被起诉或被起诉的党员、委员会委员和代表;未按照选举原则和程序当选的代表。
- 大会召开前,召开该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决定退休或者宣布退休;或者在大会召开前,调到党委以外工作。
- 关于代表替换:
- 如果下级代表大会选出的正式代表不能出席整个代表大会,党委将选举一名候补代表代替他/她。
- 如果正式代表当选后,将其党内活动转移到党委(召开代表大会的级别)之外,则该级别党组织将派一名代表替代。如果没有替代代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选出一名补充代表。
- 正式代表在代表大会的最初几天缺席,由候补代表代替,但在代表大会结束时,如果他们能够出席代表大会,如果代表大会主席团同意邀请他们出席,他们将被允许作为受邀代表出席。
本指示取代越共十一届中央书记处2014年10月6日第04-HD/TW号指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分发给各党支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向中央组织委员会报告,由中央书记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