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参加上级代表大会代表和更换代表的说明
(Baonghean.vn)- 如果正式代表当选后将其党内活动转移到党组织(召开代表大会的层级)之外,则该层级的党组织可以选举一名替代代表。如果没有替代代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选举一名补充代表。
根据说明2020年3月20日,越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选举条例的若干具体问题”的03-HD/TW号文件,其中书记处就选举足够数量的代表出席上级党代会、在特定情况下召集或不召集代表替代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等问题,提出了如下指导意见:
- 关于代表人数:
下级党的代表大会必须选出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所需名额的代表,但不得超过规定名额。如果选出的代表不足,必须经到会代表的多数票通过,并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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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20年桂风县党代会代表投票选举出席第十八届省党代会的代表团。图片由桂风县党代会提供。 |
- 不被传唤参加代表大会的情况:
- 党的代表大会召开前被中止党的活动、被暂停党的委员会的活动、被起诉或被起诉的党员、党委委员和代表大会代表;未按照选举原则和程序当选的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大会召开前,召开党的本级委员会委员决定退休或者宣布退休;或者在代表大会召开前,调到党委以外工作。
- 关于代表替换:
- 如果下级代表大会选出的正式代表不能出席整个代表大会,党委将选举一名候补代表代替他/她。
正式代表当选后,如果将其党内活动转移到党组织(代表大会召开地)之外,则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组织补选代表。如果没有补选代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补选代表。
- 正式代表在代表大会的最初几天缺席,由候补代表代替,但在代表大会结束时,如果他们能够出席代表大会,如果代表大会主席团同意邀请他们出席,他们将被允许作为受邀代表出席。
本指示取代越共十一届中央书记处2014年10月6日第04-HD/TW号指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分发给各党支部。执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应向中央组织委员会报告,由中央书记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