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柳县成立了一个工作组,调查《义安报》报道的这起事件。
(Baonghean.vn)——据《义安报》报道,初步调查显示该事件存在诸多违规之处,但由于事件发生时间久远,仍有许多细节和文件需要核实和澄清,琼柳县人民委员会已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和审查。
7月25日,琼柳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宣布,该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黄文博先生已签署决定,成立工作组,对居住在琼江乡第二村的阮氏莲女士的申请进行审查。以上内容由《义安报》报道。“琼江(琼柳)兄弟姐妹之间的土地纠纷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发布于 2022 年 7 月 4 日。
根据琼柳县人民委员会的报告,为落实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对阮氏莲女士案件进行调查和信息处理的正式指示,琼柳县人民委员会开展了调查,并与阮氏莲女士的家人、黎文寿先生的家人、朱氏秋女士、琼江乡人民委员会及相关机构进行了合作。该县人民委员会报告的初步调查结果如下:
阮氏莲女士的反思和请愿书包含四项内容。2000年8月28日,她的兄弟姐妹召开家庭会议,要求她和丈夫回娘家祭拜祖先,但他们两人都没有在会议记录上签字。2000年12月20日,朱丹禄先生(公公)和黄仲雄先生(吴女士的叔叔)站出来为她家3号地块104号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但办理的并非正确的地块。
朱文山先生(其夫)将地块编号为104、地籍图编号为3的土地转让给黎文寿先生和朱氏秋女士的土地转让合同无效。目前,朱文山先生名下居住的地块编号为395、地籍图编号为8的土地拥有两份平行的土地使用权证,她曾请求姐妹同意将该土地过户到她名下,但未获同意。她已请求区人民委员会解决此事。
![]() |
据《义安报》报道,琼柳县的检查结果显示,该地块转让合同不符合相关规定。图片:天雄 |
区人民委员会的检查结果显示,地块编号 104、地图编号 3 的土地起源于 1978 年,当时乡人民委员会将其授予朱坦禄先生(一家有 2 个儿媳的家庭);1982 年,朱坦禄先生允许阮氏莲女士和朱文山先生分居;1995 年,区人民委员会以朱文山的名义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当时,土地使用权证上只列出了一个户主的姓名)。
阮氏莲女士一家居住的地块编号为 395,地图编号为 8,有两份平行的土地使用权证(一份是 1995 年由区人民委员会以朱晋禄先生的名义颁发的;另一份是 2012 年由区人民委员会以朱晋禄先生的名义颁发的,部分转让给了朱文山先生的弟弟朱晋南先生)。
根据琼柳县人民委员会的说法,编号为376/CN的土地转让合同(涉及地块编号104,地籍图编号3,由阮氏莲女士的家族转让给黎文寿先生和朱氏秋女士的家族)不符合规定。具体而言,该合同缺少阮氏莲女士的签名,受让人一方的签名是朱文山先生的,乡人民委员会的确认函未注明房屋过户的日期和时间,也未注明房屋名称、过户金额和支付方式。
“区人民委员会意识到该事件发生已久,还有许多细节和文件需要核实和澄清,因此区人民委员会成立了一个工作组,负责检查和审查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根据相关规定向区人民委员会提出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琼柳区人民委员会的报告指出。
![]() |
连女士面临失去一切的风险,因为她过户给姐夫的土地文件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照片:田雄 |
该工作组由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黄登科先生领导,共6名成员,包括司法部、县监察局、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琼柳县土地登记处、琼江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以及琼江乡土地官员的代表。工作组将开展为期30天的工作,并向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汇报工作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