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男子被判入狱
该男子因在网络上发表歪曲、诽谤、诋毁党、国家和领导人的言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9月27日,芹苴市托诺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裴孟东(“本名”Beo,40岁,住托诺县)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罪名是“滥用民主自由权利,侵害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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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在法庭上 |
2017年至2018年7月,董某从互联网上盗取国家主席胡志明、国家主席孙德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并在照片中插入文字,编造歪曲、诽谤性内容,旨在诋毁党和国家,侮辱领导人和公安干警。
董某在个人电脑上完成文章后,将其复制到手机上,并发布在“Robbery Police”和“Kieu Thanh”两个脸书账号上。
7月5日,警方邀请董某上班,检查了他的电脑和2个Facebook页面,发现多条帖子含有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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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被警方逮捕时 |
警方扣押了文件进行检查,并要求董删除2个Facebook账户。
据芹苴市信息传媒局评估结论,董某在脸书页面上撰写、发布和传播的文章和图片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安全,歪曲和侮辱了党和国家组织。
此外,这些文章还使读者对党的路线方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产生错误认识,帮助敌对势力破坏政权,给国家建设和发展带来困难。
人民法院以上述罪名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