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香蕉园强奸10岁女孩,被判终身监禁
阮仲桢(31岁)被指控在一处废弃的香蕉园中对一名10岁女孩实施暴力性侵犯。
9 月 10 日,河内人民法院对 Trinh 进行了秘密审判,判处其终身监禁,罪名是强奸未满16岁的人。
被告人郑某不承认指控。照片: 越南 |
法庭表示,Trinh 并未承认自己的行为,但文件和受害人的证词表明,2 月 24 日中午,Trinh 在卖完猪肉回家的路上,在 Cho Dong 公社(Chuong My 县)烈士墓地附近散步时遇到了一名女孩,因此他怀有恶意。
Trinh谎称自己是孩子父亲的熟人,引诱孩子父亲上车带回家。行驶了约5公里后,Trinh将受害者带到一处废弃的香蕉园,堵住她的嘴,扭动她的手臂,实施了这一残忍行为。
Trinh被强奸,导致受害者第三颗牙齿断裂,右侧桡骨三分之一断裂,私处受伤,健康受损9%。女孩遭受心理创伤,不得不在儿童保护和照护部儿童咨询和心理治疗办公室接受治疗。
Trinh 因该罪行被判处 7 年监禁。抢劫于2013年4月刑满释放。法院认为,被告人犯有严重罪行,其犯罪记录已恢复正常,但未满一年,随后又犯下特别严重罪行,藐视法律。被告人需要被永久隔离于社会,才能起到足够的教育作用;同时,也为那些有意对儿童实施类似犯罪的人敲响警钟。
最初,Trinh 因该罪行被 Chuong My 区警察局起诉。与 16 岁以下的人进行淫秽行为。然而,受害者家属声称Trinh犯有强奸罪,并提起了诉讼。河内警方调查局撤回了章美县警察局的案件,以便进行更长时间的调查,并以强奸罪起诉Trinh。强奸未满16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