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抢劫 BIDV 银行的男子被判刑。
承天顺化省人民法院刚刚以“抢劫”罪判处 BIDV 银行抢劫案嫌疑人阮黄心 15 年监禁。
8月29日,承天顺化省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对被告人阮黄心(1987年出生,居住于富旺县永安乡河乌4村)进行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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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黄潭在法庭上。 |
起诉书称,由于谭某在足球赌博中损失了8亿多越南盾,他萌生了挪用银行资产偿还债务的想法。
2016年12月5日,谭某骑着SH牌摩托车前往顺化,以210万越南盾购买了一辆Attila牌摩托车(车牌号为52Z5-3962),并将其停放在顺化中心医院停车场,然后驾驶谭某先前停放的摩托车前往岘港。
第二天(12月6日)早上,谭某带着之前购买的气枪,骑着摩托车返回顺化,购买了背包、头盔、面具等工具,准备作案。
当天下午5点左右,越南投资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承天顺化支行清内营业部工作人员正在清点钞票,没有顾客前来办理业务。
阮黄心冲进银行后开枪数次恐吓、威胁银行职员,拿走柜台上存放的725,700,000越南盾和一张钞票,放入包中,然后迅速骑摩托车逃走。
谭骑着摩托车走到东巴市场尽头,把头盔和摩托车留在路边,然后乘出租车前往顺化中心医院停车场。谭骑着之前停放的摩托车,前往位于富旺县永安乡的岳父母家。
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侦查机关于12月18日对谭某发出紧急逮捕令,并在谭某岳父母家搜查出一个藏在床下的黑红色背包,背包内装有一把气枪、一个装有10发子弹的弹匣和700万越南盾。
庭审中,阮黄心对其全部罪行供认不讳,并请求陪审团考虑减轻其刑罚。
但考虑到被告人的行为是有预谋的,被告人经过周密的计划实施,且被告人的这种行为对社会危害很大,法院判处被告人阮黄心有期徒刑15年。
此前,被告人家属已向银行赔偿谭某所抢劫的全部钱款。
据巴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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