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宅基地和生产用地决议的方案
首相刚刚发布计划落实国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10月30日第539/NQ-UBTVQH13号决议,关于少数民族住宅用地、生产用地政策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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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民族委员会是民族政策的主持机关和归口单位;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审议计划的执行情况;汇总情况,定期向总理报告各部门、地方执行计划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2013年第一季度,民族委员会向政府总理提交了《关于制定2012-2016年期间扶持贫困生活困难少数民族家庭生产用地、转岗就业、生活用水等政策;2013-2020年期间扶持少数民族实现定居农业迁移的政策;以及支持自由迁移少数民族稳定人口的投资政策的决定》。
2013年第二季度,民族委员会向政府总理提交了《关于民族地区和山区特殊困难乡镇、村组近贫困户和脱贫户扶持政策至2016年及2020年定位的决定》。
此外,在2013年第二季度,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研究、制定并提交颁布了“安置后”政策,以确保那些不得不搬迁或失去居住和生产用地的人们能够实现近期和长期的稳定和可持续生产。
各地完成至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3-2015年土地利用计划审批;基本完成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权证的核发,并于2013年第三、四季度向总理报告。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将建立该地区,特别是极其困难地区、边境地区和岛屿的土地数据库,并于2013年第四季度向总理汇报。
同时,自然资源环境部将主持并配合有关部门检查2005年至2012年山区、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土地划拨、土地租赁、规划实施、项目建设以及居民点、农林生产用地恢复等工作。此外,还将检查山区、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法律执行情况、森林保护和林场建设情况。上述工作须分别于2013年第四季度和第三季度向总理汇报。
2013年第一季度,计划投资部向政府总理提交了关于支持九龙江三角洲地区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住宅用地和创造就业机会的政策的决定。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正在对2006-2012年期间少数民族职业培训和就业创造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同时,研究制定促进少数民族劳动者培训和非农就业的具体政策。
2013年第三季度,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向政府总理报告人口计划、农林土地利用计划、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林业规划的执行情况;2013年第四季度,向政府总理提交山区、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居民点用地、农林生产用地恢复有关项目、工程的规划建设方案。
据(Chinhphu.vn)-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