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为义安省高地贫困人口建造2,420栋房屋

天鸿 March 19, 2023 06:49

(Baonghean.vn)- 根据计划,由公安部资助的1,420套住房将于2023年8月19日前完工。由义安省警察局资助的其余1,000套住房将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工并交付给住户。

3月18日,乂安省动员和支持贫困人口和住房困难群众住房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利用公安部和乂安省警察局筹集的资金实施住房建设的计划。

该计划要求认真、坚决、有效地落实在乂安省6个边境县,特别是条件困难的贫困人口,建设2420栋住房。为携手并进、陪伴和支持人民克服困难、消除饥饿、减少贫困做出贡献,积极参与保障边境安全、秩序和人民流动,维护祖国边境安全。

依法调动全系统、各机关、各企业、各界善心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切资源,发挥公安机关的咨询、检查、督促、监督作用,确保建设工作按时、按质、按规完成。

省委书记泰清贵与省政府、省公安厅和奇山县领导共同为奇山首批住房揭幕并移交仪式剪彩。照片由Thanh Duy提供

指导委员会还要求,建设实施必须确保路线图正确、进度、质量和法律法规的正确性,确保节约和效率。住房援助采取直接援助的形式,确保受益对象准确无误。各任务单位必须秉持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在实施过程中密切配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参建部队的安全。

根据计划,将在6个边境县为贫困户和住房困难户修建2,420套住房,包括奇山、祥阳、桂风、昆强、英山、清章。其中,公安部动员和支援的1,420套住房将分配给这些县的27个边境乡:奇山、祥阳、桂风、昆强、英山、清章。省警察部队动员和支援的1,000套住房将分配给这些县的其余乡:奇山、祥阳、桂风,数量如下:奇山:500套;祥阳:300套;桂风:200套。

每栋房屋建筑面积46.5m22可用面积36平方米2,钢架结构,瓦楞铁皮屋顶……其中,房屋主体和屋顶的建造和安装费用由公安部和省警察局出资,每栋房屋5000万越南盾。地基和地板的建造费用由政府、祖国阵线委员会以及家庭、宗族、社区和其他合法来源的组织出资。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区、乡两级“扶贫基金”将在与同级党委、政府达成书面协议的基础上,考虑给予支持。

关于实施过程,对于公安部调集并援助的1420套住房,根据县人民委员会选定并批准的家庭名单,援助资金将转入县级“扶贫基金”账户。县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将与县人民委员会和相关机构配合,落实援助房屋建设和移交到家庭的程序,并确定资金来源,确保按规定……

指导委员会要求遴选出具备足够能力和经验,并在各省有效实施该模式的承包商。参与该项目的家庭必须持有自愿登记表(经前线工作委员会和地方政府确认),并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同时持有各区“扶贫基金”的委托书,委托书规定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竣工后,由各区“扶贫基金”直接向承包商付款。各区、乡两级党委、政府和祖国前线委员会将协同配合,对项目进行监督、评估、验收和移交。

根据家庭的移交和授权向建设单位划拨付款资金的书信、建设单位的付款请求文件,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县级扶贫基金会将一次性(5000万越南盾/户)向建设单位划拨资金。

对于省公安局调动和支援的1000套住房,县、乡两级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机关协调从调动和支援的单位接收;直接监督建设过程,并以“交钥匙”方式移交给住户。

省委书记与刚刚分到新房的居民分享喜悦。图片由Thanh Duy提供

关于实施路线图,对于公安部调动和支援的 1,420 栋房屋,工程地基将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成。所有 1,420 栋房屋的安装将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之前完成。对于省警察局调动和支援的 1,000 栋房屋,其中 Ky Son 县 Chieu Luu 乡的 128 栋房屋的地基将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之前完成。其余工程地基将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之前完成。所有剩余房屋的安装将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之前完成。

指导委员会还向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分配了具体任务,其中省公安厅负责主持并协调相关单位,就成立实施本计划的工作组提供建议,并定期向省指导委员会报告结果。协调相关单位,就资金来源、接驳房屋等提供建议。作为与公安部职能部门协调的牵头人,在实施过程中汇报并落实公安部的指示。建议按规定选择承包商、具有足够能力、经验和法律地位的赞助商,以确保正确的实施路线图……

乂安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及各社会政治组织负责主持并配合有关组织、单位,呼吁并动员资源,支持地方实施基础建设,支持为受助者安装住房过程中的交通运输。配合各部门、行业、县人民委员会组织宣传、推广实施本地区贫困人口住房建设工作。

警方支持为贫困家庭建造房屋。图片:明奎

奇山、祥阳、桂风、昆强、英山、清章等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向县指导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向其成员(需要整个社会政治系统参与)分配具体任务。其中,向指导委员会的每个同志分配任务,负责一个或多个村、村组和村组的工作;协调审查并列出清单,确保项目正确;指导、督促、检查和监督房屋建设和维修的组织实施过程,直至按规定验收、移交到户和结算款项。

组织调查、审查并列出各乡镇符合捐建房屋条件的受益人名单,确保在2023年3月22日前符合省人民委员会的规定。组织签订房屋建设实施合同。与住户协商并达成协议,将场地移交给建设单位实施。动员住户参与房屋建设。

此外,各区还负责牵头制定计划,制定运输计划,分配参与力量(干部、党员、群众和住户)运输建房材料,制定每户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动员组织和个人在资金、工时、材料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支持地基和楼面施工;确保按时完成。咨询、检查、督促和指导住户地基和楼面施工过程。指导公社级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接收和移交建成的房屋到住户。指示公社级人民委员会定期检查和监督房屋按照批准的设计建造。主持和协调施工单位和住户分阶段接收和确认已完成的工程量,并按照区人民委员会的指示确认工程竣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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