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枪战案件的审理时间。
(Baonghean.vn)-9月24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3名被告人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开庭审理。均居住在荣市阮春南(1978 年出生)因谋杀和非法持有军用武器被捕,黄文孟(1990 年出生)因谋杀被捕,陈国达(1993 年出生)因掩盖罪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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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席上的被告 |
起诉书称,2014年11月4日晚8点左右,阮春南、黄文孟、陈国达三人因个人矛盾,前往荣市土宫坊陈英俊(1973年生)家谈话。阮春南与陈英俊在家中大声争吵。突然,阮春南举起K54手枪向陈英俊开枪,但未击中。陈英俊冲上前去控制枪支。双方发生扭打,子弹击中站在附近的陈英俊妻子陈杭女士腹部,陈英俊在被送往急诊室途中死亡。陈英俊从阮春南手中夺过枪,用枪托击中阮春南的头部,阮春南等人逃窜至街上。途中,孟用一把自制的花弹枪向追赶他的阮先生开枪。然而,子弹击中了正在路边休息的两名环卫工人——乂安环境有限公司的邓文忠先生和丁氏忠女士(24岁),导致他们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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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被告人阮春南判处最高刑罚。 |
法庭上,人民检察院代表建议对阮春南(因谋杀和非法持有军用武器)判处16至17年有期徒刑,对黄文孟(因谋杀)判处14至15年有期徒刑,对陈国达(因窝藏罪犯)判处3至6个月有期徒刑。然而,由于案情严重,经合议庭商议后,法官宣布将商议期限延长至9月28日。
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