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在考察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3号回路现场工作会议上的结论
(Baonghean.vn)——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在工作会议上对途经奠州县、琼柳县和黄梅镇的500千伏输电线路项目3号线路现场考察的结论通知。
因此,2024年3月28日,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主持对奠州县、琼柳县和黄梅镇的500千伏输电线路3号线路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出席考察的有: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工业与贸易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财政部、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和分支机构的领导;黄梅镇委书记;奠州县、琼柳县和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主席;义安省电力公司领导和中央电力项目管理委员会领导(代表投资方)。

经过核实,听取了投资者的报告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领导的意见后,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得出如下结论:
过去一段时间,投资方、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集中精力完成了多项分配的任务。截至目前,202/202个柱基位置全部已完成动员并移交施工(其中40个柱基位置已完工,162个柱基位置正在施工;3个柱基位置已竖立,5个柱基位置正在竖立);79/203条线路柱间距走廊(20/88个锚固间距)已移交,124/203条线路柱间距走廊(68/88个锚固间距)剩余部分的清点和定价工作已完成,即将动员并移交。
然而,剩余工作量巨大,实施时间紧迫;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地方单位需要继续认真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指示,同时重点落实以下具体任务:
1.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 定期监督、督促和指导地方政府排除补偿、扶持和安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障碍,确保项目移交工作顺利进行;对超出其职权范围的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和报告;每10天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实施进展和结果。
- 重点接收、检查和批准土地征用、场地清理补偿以及项目其他相关内容的测量结果。
- 主持并协调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及相关机构,及时审议和解决黄梅镇人民委员会关于黄梅镇琼禄乡Dau Thi Loc女士家庭的提案,以满足人民的合理愿望,确保符合程序和规定。
2. 工业和贸易部:履行专门的国家管理职能;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分支机构、地方单位,定期更新项目实施情况(地基、柱子、拉线等施工进度),并按规定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3.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 主持并协调相关机构,评估并提交审批将森林临时用作公共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区的计划(砍伐树木的处理计划等),以确保在收到投资者的有效文件后符合相关规定。
- 积极主动地与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下属专门机构密切合作,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24年2月7日第1113/UBND-NN号公函的提议内容,制定计划处理有关项目边界和森林用途转换区域出现的问题。
4. 财政部:主持协调有关部门、分支机构和单位,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土地及土地资产的其他支持计划,以便根据区人民委员会的建议,对项目进行补偿和场地清理,满足人民的合理愿望,确保一致性、协调性和符合规定。
5. 黄梅市及县人民委员会:奠洲、琼柳:
- 继续宣传和动员民众、土地使用者和受影响财产,让他们了解该项目的重要性,就补偿、场地清理和施工过程中的支持单位达成共识;做好补偿、场地清理等相关内容的文书工作和手续,确保公开透明,并符合程序和规定;在2024年4月10日之前尽快完成项目路线走廊的移交工作。
- 主动审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关于其他土地支持内容、土地资产、安置等),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报告,以便按照规定进行指导和处理。
- 奠洲县人民委员会审查并执行12户受安置家庭的安置程序,按照规定确定土地价格(出发地和目的地),防止投诉、诉讼和国家预算损失;在2024年5月20日之前完成家庭搬迁,以服务于500千伏线路的通电工作。
- 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与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协调,为黄梅镇琼禄乡 Dau Thi Loc 女士家制定治疗方案,要求在 2024 年 4 月 5 日之前完成。
- 指示乡级人民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过程,按规定及时予以支持;同时要求投资方和建筑承包商确保安全、环境卫生,并在施工完成后立即归还临时道路和临时施工场地,以便人民生产生活。
6. 提议成立国家输电公司:
- 指示承包商集中精力完成柱基位置的施工,拉紧和绷紧钢丝以确保达到所需的进度,施工过程不得影响人民和周围环境。
- 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动员受影响的土地和财产所有者领取资金,并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之前完成走廊地点的移交。

- 指示相关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与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密切协调;包括及时向区提供提取和测量的文件,以便进行场地清理和补偿。
7. 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和单位:根据职能和任务,主动协调并及时落实项目相关内容。
省人民委员会通知有关机关单位,以便了解和协调组织及时有效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