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举行工作会议并总结
(Baonghean.vn)-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在与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的工作会议上总结了过去一段时间该领域任务的执行结果、今后一段时间的方向和主要任务。
2022年5月5日,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总部,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同志主持召开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工作会议,讨论过去一段时间该领域任务的执行结果、今后一段时间的方向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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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会议概况 图片:Pham Bang |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义孝,省委常委、省机关党委书记阮氏金芝,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计划投资部、财政部、建设部、内务部、司法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税务局、省公安局、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等各厅局、部门、领域的领导。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听取了资源环境部部长的报告以及与会成员的意见后,做出如下结论:
2021年,尽管受疫情影响,面临诸多困难,但在全省政治体系、各级各部门、企业界和人民群众的团结努力下,全省经济社会形势呈现积极变化,各领域取得了重要、全面的成果,其中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门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积极引导全面、同步、有力地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以落实行业发展规划目标,并在以下领域取得了诸多积极成果:
——就自然资源和环境法律文件的制定提供咨询,确保质量和进度;重视规划和部门规划的实施,如:协调制定省级规划;土地、矿产和水资源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就土地复垦和转化项目清单提供咨询……土地管理和测绘工作得到加强,更好地服务于土地复垦、土地划拨、土地租赁、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等管理工作;更有效协调和集中指导土地、矿产和环境管理,遏制热点问题的出现。水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取得积极进展。
注重行政管理改革:报批该领域的行政审批清单和规章制度,包括缩短环境领域、矿产领域和水资源领域的立卷时间;有效处理自然资源和环境领域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在该省重点项目的补偿和场地清理方面的问题。
——加强对资源环境违法行为的巡查、严肃查处,整顿国土管理秩序,依法撤销违法用地项目。
——做好群众接待工作:按规定参加省领导群众接待会议;参加代表团或主动开展专题检查、考察;按规定提出建议并及时处理涉及本行业的投诉、举报。
除了取得的成绩外,今后一个时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限制需要克服,例如:基层违反土地、矿产和环境法律的情况还比较多;土地积压处理进度较慢,土地使用权证发放结果未达到既定计划;行政手续办理、改善地方、企业和群众投资营商环境的工作还未达到要求……
未来一段时间,建议自然资源环境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坚决、同步、有效组织开展国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省委、省人民议会、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特别是省党的十九大决议行动计划和2021-2025年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关于自然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内容。尤其要集中精力做好行业规划内容,将其纳入2021-2030年阶段省级规划,并展望2050年,确保同步有效。
2.继续审查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及时发布法律文件、指令和指示,以确保遵守新规定。
3.密切配合各部门、各部门,加强对基层执法检查考核,督促检查地方政府履行国家管理职责情况,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效率。注重做好接待、沟通工作,及时解决信访举报,防止出现越级上访、错综复杂的热点问题。加强和开展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行业,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按照政府总理特别工作组2022年4月18日第2541/CV-TCT号文件内容,落实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授权的内容。
5.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5.1.在陆地上
- 提高投资政策审批文件、土地划拨、土地租赁、土地用途转换、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土地附属物证、土地回收文件、场地清理补偿计划文件的评估质量。
——重视解决宗教场所用地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部门和地方处理涉及宗教的案件。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土地数据库建设、省级地籍档案建设工作。加快完成地籍测绘、申报和登记尚有待解决的地方土地使用权证颁发档案的进度。
- 根据政府总理2022年3月9日第326/QD-TTg号决定中下达的土地利用目标,就2021年至2030年期间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向各县的分配提供建议(注意省级规划中的相关目标),并要求在2022年5月30日之前完成。
-督促县人民委员会完成2021年至2030年期间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2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时评估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主持、配合有关部门为落实政府总理2022年4月6日第10/QD-TTg号决定提供咨询,该决定关于制定将土地用途转换为种植2季及以上水稻、500公顷以下特种用途林地、50公顷以下上游防护林地的审批程序。
- 完成乂安省2021年至2025年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报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审核,并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政府批准。
5.2.在矿产领域。
——做好矿产管理工作,确保从规划阶段到矿产勘查开采许可、矿产开采加工活动监管的严格和高效。
——清理全省符合条件的矿产资源区域,将其纳入省级规划,重点关注满足全省发展需要的普通建筑材料矿产;对不完全符合条件和许可标准的矿产资源,坚决剔除出规划范围。
——继续指导地方有效实施区、镇自然资源和矿产管理,把矿产开采、加工活动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
- 制定应用信息技术管理对获得矿产开采许可的矿山进行监控的项目,通过矿产开采单位的称重站和摄像监控系统将矿区信息和数据传输给国家管理机构进行监控和监督。
- 在全省推行矿产开采权拍卖制度,确保公开透明、依法合规。研究将矿产开采权拍卖与土地资产拍卖(如有)相结合。
——加快综合督察组对地方矿产活动和国家管理工作的督察进度。
5.3.关于环境保护:
-继续督促、监督《2020年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主动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在其权限内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严控全省环境质量。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环境污染,重视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处理;严格投资项目投产后管理,不审批环境污染风险高的项目。加强监管和预防,防止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环境污染。重点彻底整治环境污染严重的单位和残留植保化学品污染区域。
- 建议省人民委员会颁布实施省党委执行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2 日第 08-NQ/TU 号决议关于加强党对 2022 年至 2030 年期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的计划,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5.4.论水资源与海洋岛屿。
- 指导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省内水源清单和批准省内水源保护走廊;划定保护边界;检查、监测水源质量和海洋环境。
——完成省委常委会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以提高实施2030年展望2045年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成效的决议,2022年6月提交。
5.5.继续按照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切实做好测绘遥感、气候变化、水文气象等领域工作。
6.继续深化行政改革,力争在自然资源和环境领域实现积极有力的变革。加强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纪律、秩序、公德、意识和责任感,特别是在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行政建议方面;对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转型在管理活动中的应用。注重做好干部培养和规划工作,优先选用年轻、有能力、有为的干部。做好反腐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关于建议和提案:
1.关于组织结构:建议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不与资源环境工程中心合并,将资源环境工程中心改为独立单位。
同意该政策,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配合内务部、司法部、财政部向省人民委员会党组提出建议,并按规定向省委常委会汇报征求意见。
2.关于预算:责成财政部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安排3年(2023-2025年)的资金,用于完成财政部提出的重要任务,其中,到2025年,土地管理事业基金的拨款至少占土地使用费、年度土地租金总收入的7%,到2025年,环境事业基金的拨款至少占国家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1%。
3.关于建设自然资源和环境部(新)总部:同意该政策,责成计划投资厅注意及时、及时落实投资政策评估;财政部建议拨付足够资金进行补偿和场地清理工作,并及时建议根据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安排计划拍卖房地产设施土地使用权,以便早日有资金实施总部建设,确保进度。
以上是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在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工作会议上作出的结论。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各厅、部门、地方政府、相关机关、单位,请知悉并及时贯彻落实。
05/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