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福同志在与安城县山城乡工作会议上的总结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 2013 年 4 月 12 日第 149/TB-UBND 号通知)
2013年4月10日,省委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省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胡德福同志主持视察安城县山城公社新农村建设情况,并在山城公社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参加工作会议的有农业与农村发展厅、计划投资厅、交通厅、文化体育旅游厅领导代表的同志;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代表;区委、安城县人民委员会及县有关部门、办公室领导;山城公社党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领导;省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办公室领导;乂安报社、省广播电视台、VTC数字电视台代表。
胡德福同志听取了山城公社、安城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本社、县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与会代表的意见后,总结如下:
1. 过去一段时间,山城乡党委、政府和人民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计划的实施。最终,山城乡成为全省第一个荣获新农村建设称号的乡。省委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代表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对山城乡党委、政府和人民在实施新农村建设计划方面所做的努力表示高度评价。
尽管面临诸多困难,山城乡党委、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凭借团结一致、坚强领导,凝聚起人民共识,动员地方资源,结合国家支持,建设服务生产、人民生活的基础设施,打造宽阔、现代化的农村面貌。
二、关于下一步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些内容
2.1. 继续加强新农村建设宣传动员工作,创建和推广经济模式,发展生产,增加群众收入;注重发展手工艺村,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农作物和畜牧业;开展与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美化村庄、改善饮食、居住和工作环境相结合的“绿、净、美”运动,开展“大杂院”运动,开展“村规民约”运动,使各级干部和群众对新农村建设有清晰的认识,确保已达标标准底线保持较高水平,并进一步提高质量。继续促进和加强新农村建设动员工作的民主性、公开性和透明度。
2.2. 审查已批准的乡镇新农村规划,酌情增加发展商业中心、服务业、电信业、银行业等内容,以有效发挥地方优势。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方案,支持地方企业发展。
2.3.注重发展文化教育设施,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从社区到乡村,为消除社会弊病和落后风气做出贡献,同步建设文化体育机构,维护和弘扬民族文化特色。
3.关于山城乡的建议和提案
3.1.同意投资兴建从溪吉桥至山城乡14、15村的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长2公里,宽4米)。责成交通部、计划投资部指导山城乡人民委员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2.为使该乡高水平完成交通标准,同意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2年8月28日第3263/QD-UBND号决定中规定的方针,向Son Thanh乡提供水泥,用于建设8公里一级乡村交通道路。责成财政部及时办理该乡水泥接收手续并落实。
3.3. 关于534号国道延伸穿过山城镇约2公里的方案:同意该方案,责成交通厅、计划投资厅和安城县人民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建议。山城乡人民委员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乡政府明确规定拟延伸道路多少米。如县、乡政府组织群众清理土地并承担清理责任,省政府将在2013年投资。
3.4.关于2013年4月竣工投入使用的乡幼儿园项目债务偿还问题(尚缺26亿越南盾):责成财政部提出意见,报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决定。
3.5. 关于为黎团牙中学增建4个功能教室及升级乡卫生站设施:责成安城县人民委员会根据分权决定,落实国家教育、卫生目标计划。如遇预算困难,报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决定。
以上是省委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省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胡德福同志的总结。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各省直机关、行业、安城县人民委员会、山城乡人民委员会及相关个人和单位,请知悉并认真贯彻落实。
TL. 主席
KT. 办公室主任
副办公室:
武鸿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