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关于石油业务的结论
总理要求明确公布和宣传石油企业价格、成本和经营成果的形成因素。
9月29日,政府办公厅发布第233号通告,公布政府总理阮晋勇关于实施第84号关于石油贸易的法令的结论。
据该通知,9月26日,政府总理阮晋勇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关于落实政府2009年10月15日第84/CP号关于石油贸易的决定的报告。会上,政府指示对石油贸易和价格实行统一管理,逐步按照国家管理下的市场机制进行。今后一段时期,石油零售价格管理必须继续严格执行第84/CP号决定的规定。
总理要求财政部、工贸部密切配合,负责检查监督企业价格调整情况,并按规定公布实施的价格方案。
汽油经营企业调整汽油零售价格,必须符合第84号令的规定。有关部门要定期协调配合,按照现行规定管理和控制汽油价格;主动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突发事件;对于超出权限范围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建议总理处理,以免造成市场剧烈波动,影响消费者的权益。
(据VOV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