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关于石油业务的结论
总理要求明确公布和宣传石油企业价格、成本和经营成果的形成因素。
9月29日,政府办公厅发布第233号通告,公布政府总理阮晋勇关于实施第84号关于石油业务的议定的结论。
根据通知内容,9月26日,政府总理阮晋勇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落实政府2009年10月15日第84/CP号关于石油贸易的决定的报告。会上,政府指示,在国家主导下,逐步按照市场机制,对石油贸易和价格进行统一管理。今后一段时期,必须继续严格按照第84/CP号决定的规定,对石油零售价格进行管理。
总理要求财政部、工贸部密切配合,负责检查监督企业价格调整情况,并依法公布实施的价格方案。
汽油经营企业调整汽油零售价格,必须符合第84号法令的规定。有关部门要定期协调,按照现行规定对汽油价格进行调控;积极解决出现的困难、问题和突发事件;对于超出权限范围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建议总理处理,以免造成市场剧烈波动,影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VOV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