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鸡女孩被杀案调查结论:因其母欠钱
根据调查结论,警方已明确犯罪行为,并拟对9名嫌疑人提起公诉。
奠边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刚刚向奠边省人民检察院发出了第71号侦查结论,建议对近期春节期间发生的女学生高美缘被杀特别重大刑事案件中的9名嫌疑人提起公诉。
建议起诉9名被告
奠边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已将全部案件材料和侦查结论移送奠边省人民检察院,提请对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其中,魏文全被控违反刑法第123条第1款g点、o点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和违反刑法第169条第2款a点规定的“绑架以侵占财产罪”。
带裴文功去实地实验。 |
裴文功被控违反刑法第123条第1款e点、g点、o点的“杀人罪”;违反刑法第141条第2款a点、c点、d点的“强奸罪”;违反刑法第169条第2款a点的“绑架以侵占财产罪”;违反刑法第168条第1款的“抢劫罪”;违反刑法第249条第1款c点的“非法持有毒品罪”。
王文雄被指控犯有刑法第123条第1款e点、g点、o点规定的“杀人罪”;刑法第141条第2款a点、c点规定的“强奸罪”;刑法第169条第2款a点规定的“绑架以侵占财产罪”;刑法第168条第1款规定的“抢劫罪”。
建议以刑法第123条第1款e点、g点、o点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刑法第141条第2款a点、c点、d点规定的“强奸罪”、刑法第169条第2款a点规定的“绑架以侵占财产罪”对范文年、梁文兴、梁文罗提起公诉。
建议根据刑法第141条第2款c点、d点的规定,以“强奸罪”对范文勇、张文章提起公诉。
建议以刑法第390条第1款规定的“不报案”罪对裴氏金秋提起公诉。
当事人的犯罪行为已全部查明。
根据收集的证据和供述,公安机关侦查机关和奠边省公安机关已查明犯罪过程,认定被告人犯罪行为、方法、动机、目的的证据,犯罪性质和造成的损害程度;加重和减轻刑事责任情节,导致犯罪的原因和条件,以及其他对案件有重要意义的情节。
据此,被告人魏文全(Vi Van Toan)于2019年2月3日策划并安排王文兴(Vuong Van Hung)、裴文功(Bui Van Cong)、范文年(Pham Van Nhiem)、梁文兴(Luong Van Hung)和梁文罗(Luong Van La)等人参与绑架高美缘(Cao My Duyen),意图向陈氏贤(Tran Thi Hien)女士(受害者的母亲)索要3亿越南盾。2019年2月6日,魏文全继续与这些人商议杀害高美缘,以掩盖其及其同伙的罪行。尽管魏文全并非直接实施谋杀,但他被认定为该谋杀团伙的主谋和头目。
至于裴文功,2019年2月3日,裴文功与魏文全等人商议,向受害人母亲索要3亿越南盾后,2019年2月4日,裴文功在奠边府市清长坊第11组直接用金属双节棍勒死控制,并伙同其他人绑架了高美缘,将她带到位于奠边郡清怒乡第11组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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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文功绑架受害者并将其带回家后,指示王文雄藏匿受害者的财物,包括一辆摩托车、13只鸡、1部手机和27万越南盾。在高美缘被关押在家中期间,裴文功对受害者进行了四次强奸。此外,裴文功还在其住所储存合成毒品以备不时之需。
关于王文雄,在商议计划后,于2019年2月4日,王文雄直接与高美缘见面,拿到订购鸡的电话号码,并命令高美缘将鸡带到清长坊11组,以便其他人控制和绑架。2019年2月6日,王文雄为掩盖罪行,实施了侵占财产、强奸受害人,并伙同同伙杀害受害人等行为。
除了商议绑架受害者之外,范文年、梁文兴和梁文拉还在2019年2月4日至2月6日期间轮流强奸受害者3至5次。随后,他们商议杀死并处理高美缘的尸体。
范文勇 (Pham Van Dung) 和 Cam Van Chuong 因于 2019 年 2 月 4 日至 2 月 6 日期间分别两次和一次强奸受害者而被起诉。
关于裴氏金秋,2019年2月6日晚,裴氏金秋出现在奠边郡清乐乡第五队的一处住宅中,明知他人实施了强奸和谋杀受害者的行为,但并未向警方报案。在受害者尸体被发现当天,裴氏金秋多次言行误导警方调查。
案件相关问题
根据其2009年的供述,魏文全(Vi Van Toan)以3亿越南盾的价格将两块海洛因饼卖给了陈氏贤(Tran Thi Hien)女士,但陈氏贤女士至今未付款。2017年,裴文功(Bui Van Cong)和梁文雄(Luong Van Hung)前往魏文全家,从魏氏秋(Vi Thi Thu,全的妻子)手中购买了两块海洛因饼,然后以3.2亿越南盾的价格卖给了陈氏贤女士,但陈氏贤女士并未全额付款,仍欠魏文全3000万越南盾。由于案情复杂,警方侦查机关召开跨部门会议,同意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对魏氏秋扩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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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案情,魏文全(Vi Van Toan)与同伙绑架了高美缘(Cao My Duyen)后,联系了受害者家属,要求赔偿。具体来说,2019年2月4日晚上9点左右,魏文全在班富(Ban Phu)汽车站门口,看到受害者姐姐高涛(Cao Thao Loan)打来电话,便接起电话,要求与贤太太(Hien)见面,然后说:“是我,魏文全,我们绑架了你的女儿,你得赔偿我们。”贤太太回答说:“你为什么要绑架我的女儿?如果你这样做,我就不付钱给你。如果你不放我女儿,我就报警。”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2019年2月9日上午8点左右,Toan在家,Hien太太骑摩托车过来咒骂:“你为什么要杀我女儿?如果你杀了我女儿,我就没钱赔你了”,然后就走了。
然而,在向Hien女士及其妹妹Loan录取口供以澄清上述内容时,Hien女士表示她并不认识本案被告,也没有欠他们任何钱。因此,警方调查机构没有足够的依据断定Hien女士在向警方报案之前就知道Toan自2019年2月4日晚起绑架Duyen一事,因此没有提及对未报案行为的处理。
对于本案民事问题,高美缘的法定代表人高文香先生(生父)要求依法解决民事赔偿问题,但目前尚未要求具体的赔偿金额。
侦查机关评估认为,此案系一起特别重大案件,罪名众多,多名被告人同案犯,犯罪组织严密,串谋复杂。被告人对高美缘的犯罪行为极其残忍、惨无人道,表现出将犯罪进行到底的决心,使用了许多复杂的手段和手段进行作案,并将罪行掩盖到底;在侦查过程中,被告人均提供了歪曲、虚假、零散的供述,给侦查破案造成困难和阻碍。因此,建议对9名嫌疑人全部提起公诉,是必要的,将他们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