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ha 'banh' 被判入狱 10 年半,罚款 3000 万

仲富 November 13, 2019 18:05

被告人 Ngo Ba Kha(又名 Kha “banh”)因赌博和组织赌博两项罪名被判处 10 年 6 个月监禁。

11月13日,北宁省慈山市人民法院以赌博、组织赌博等罪名,对吴巴卡及5名同伙,包括阮文光(32岁)、阮友辉(30岁)、郑友贵(27岁)、吴良安(34岁)、阮仲公(33岁)等进行公开审理。

经过讯问和起诉,北宁省慈山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对被告人提出了量刑建议。Kha“banh”犯有组织赌博和赌博两项罪名,检察院建议对该被告人总共判处10至11年有期徒刑。

人民检察院建议对五名被告人(Kha“banh”的同谋)判处 12 个月至 9 年 6 个月的有期徒刑。

相当“酷”的他和他的同伙。摄影:Anh Phu

卡班在最后陈述中面带悲伤地表示:“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高。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悔恨,希望能够减轻刑罚,并承诺出狱后,做一个‘对社会好,不再犯罪’的公民。”卡班在法庭上说道。

合议庭经合议后,依法宣判。被告人吴巴卡因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因组织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合计10年6个月。除罚款近50亿越南盾外,吴巴卡还需缴纳3000万越南盾的罚金。

被告人阮友辉因犯赌博、组织赌博两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被告人阮文光因组织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三名被告人郑有贵因赌博被判处12个月监禁,吴良安被判处20个月监禁,阮仲功被判处13个月监禁。

据越南之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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